(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寶峰 北京報道)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首次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共5章38條,主要內容包括關於愛國主義教育的內涵目標、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領導體制和工作原則、內容、部門職責、對象、實施措施、支持保障等。草案提出,國家採取措施開展歷史文化教育和國情教育,增強香港特別行政區同胞、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台灣同胞對國家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認同,自覺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愛國主義教育的內容廣泛豐富,草案的規定涵蓋思想政治、歷史文化、國家象徵標誌、祖國大好河山、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國家安全和國防、英烈和模範人物事跡等各個方面。同時,草案對開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構築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作出專門規定,並強調應當把弘揚愛國主義精神與擴大對外開放結合起來。
突出學校和家庭對青少年兒童教育
草案第八條指出,愛國主義教育應當把弘揚愛國主義精神與擴大對外開放結合起來,堅持理性、包容、開放,尊重各國歷史特點和文化傳統,借鑒吸收人類一切優秀文明成果。草案還規定,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網絡內容建設,製作、傳播體現愛國主義精神的網絡信息,開發、運用新平台新技術新產品,生動開展網上愛國主義教育活動。
關於愛國主義教育的對象,草案在規定面向全體公民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的同時,突出學校和家庭對青少年和兒童的教育,並對公職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村居民、代表性人士、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等不同群體的愛國主義教育,分別作出針對性規定。
草案明確,國家引導和支持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增進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公民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草案強調,國家採取措施開展歷史文化教育和國情教育,增強香港特別行政區同胞、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台灣同胞對國家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認同,自覺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國家加強與海外僑胞的交流,做好權益保障和服務工作,增進海外僑胞愛國情懷,弘揚愛國傳統。
法工委:以法治保障愛國主義教育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此前表示,愛國主義是中華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同心同德、自強不息的精神紐帶。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深化愛國主義教育。中國憲法明確規定,國家要在人民中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根據黨中央批准的立法工作安排,中央宣傳部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反覆修改完善,形成了愛國主義教育法草案。
「制定愛國主義教育法,落實憲法規定,以法治方式推動和保障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對於振奮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臧鐵偉表示,將繼續通過各種渠道、各種方式,徵集社會公眾的意見建議,修改完善好法律草案,宣傳闡釋好法律規定,更好地弘揚愛國主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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