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武漢校園小學生被撞致死。經歷喪子之痛的母親出鏡維權,被一些網友惡意揣測長相、身材、衣着,網暴或成這位母親墜樓的重要原因。 設計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本月,湖北武漢校園小學生被撞死、母親又因遭到網暴墜樓身亡事件,進一步激起輿論對網暴惡行的批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9日發布《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指出,針對未成年人、殘疾人實施以及編造「涉性」話題侵害他人人格尊嚴等五種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情形應予以從重處罰,組織「人肉搜索」情節嚴重者,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定罪處罰;網暴造成被害人自殺,應認定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被提起公訴。

◆今年兩會期間,「治理網絡暴力」是不少代表委員關注的議題,香港文匯報於3月13日A9版曾就此刊發專題報道。

《徵求意見稿》共20條,包括維護公民權益和網絡秩序、嚴懲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提供法律救濟、完善綜合治理措施等內容。

重點打擊網絡暴力惡意發起者

《徵求意見稿》提出,依法懲治網絡誹謗、網絡侮辱、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線下滋擾、借網絡暴力事件實施的惡意營銷炒作等行為。對於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應當依法嚴肅追究,切實矯正「法不責眾」錯誤傾向。重點打擊網絡暴力惡意發起者、組織者、推波助瀾者以及屢教不改者,讓人民群眾充分感受到公平正義。

組織「人肉搜索」情節嚴重或將入刑

根據《徵求意見稿》,實施網絡暴力違法犯罪,具有五種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罰,包括針對未成年人、殘疾人實施;組織「水軍」「打手」實施;編造「涉性」話題侵害他人人格尊嚴;利用「深度合成」技術發布違法或者不良信息,違背公序良俗、倫理道德;網絡服務提供者發起組織的。

指導意見也提出,在信息網絡上製造、散布謠言,貶損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以誹謗罪定罪處罰;在信息網絡上採取肆意謾罵、惡毒攻擊、披露隱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以侮辱罪定罪處罰。此外,組織「人肉搜索」,在信息網絡上違法收集並向不特定多數人發布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定罪處罰。

此外,實施網絡侮辱誹謗行為,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等嚴重後果,以及隨意以普通公眾為侵害對象,引發大量低俗、惡意評論,影響公眾安全感等情形,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被提起公訴。

內地近年發生過多宗網暴致人自殺事件。本月2日,武漢校園被撞致死小學生的母親墜樓身亡,引發懲治網絡暴力行為的討論。此前不久,這位剛剛經歷喪子之痛的母親出鏡維權,被一些網友惡意揣測長相、衣着,這被認為是「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專家解讀:網暴不存在「法不責眾」 而是「違法必究」

(香港文匯報記者 孟冰 重慶報道)長期代理刑事訴訟案件的北京市亞歐律師事務所彭憲華律師表示,網絡暴力案件量巨大、涉案人數較多,加之犯罪嫌疑人隱藏在電腦背後,因此偵辦網暴案件較慢、向社會反饋滯後等現象時有發生,給不少民眾造成網絡暴力「法不責眾」的錯覺。但「法不責眾」是偽命題,中國法制體系不存在「法不責眾」,僅存在「違法必究、有案必究」的司法實踐。

釋放重拳偵辦網暴犯罪信號

彭憲華指出,在網絡世界中你一言、我一語,你懷疑、我附和致使網絡暴力常態化,因此如何確定主犯、共犯是司法實踐的重要課題。此外,根治網暴的司法困難,還包括違法犯罪造成的後果無法量化、公安機關調取證據困難、犯罪人數眾多、被害人眾多等,這對於實現「罪罰相適應」存在挑戰。不過,此次《關於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的出台,釋放出中國將重拳偵辦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信號,法律人士亦在期待進一步的司法解釋與辦案細則。

根治網暴是複雜的生態工程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張力表示,此次《徵求意見稿》中明確指出了網絡暴力的適用法律,包括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侮辱罪規定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這樣的處罰不可謂不重,可是社會實踐反映出諸多問題,網暴的態勢上並沒有得到很好的遏制。

張力指出,刑法規定的侮辱罪除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之外,是自訴罪,即我們常言道「民不告、官不理」,這是因為侮辱罪造成的損害程度帶有很大的主觀性,因此在以往慣例中司法是消極介入居多。他認為,根治網暴是複雜的生態工程,司法機構、平台企業、行政部門都應負有治理責任。

「在沒有網絡之前,人類社交也有匿名話術的存在,只是網絡賦予言論更強的傳播能力和隱匿能力,首先社會上應達成一種共識,就是言論是留存的,經得起追查,對其引發的後果要有責任意識;其次有關的平台企業應加強點對點的保障,尤其是對未成年人、老年人、心理健康弱勢群體及案件中的被害人和近親屬,作為重點關注對象。」他認為比起懲罰施暴者,保護網暴受害者的權益亦同樣重要,並具現實可操作性,希望對網暴受害者的司法救濟途徑能得到完善。

內地近年引發爭議的網暴事件

▶「少婦出軌快遞小哥」造謠者被拘

2020年7月7日,居住在浙江杭州的谷女士取快遞時,被超市店主郎某某偷拍視頻,郎某某還和朋友何某某捏造了谷女士與快遞員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的內容並發在多個微信群,「少婦出軌快遞小哥」就此傳播開來。谷女士飽受其擾,陷入一種「社會性死亡」的狀態。同年8月,谷女士報警後,郎、何二人因誹謗他人被行政拘留。

▶劉學州尋親後自盡

2021年12月,15歲的劉學州發布尋親信息後,輾轉找到親生父母。認親後發現父母各自成了家,他成為對方難以接納的難題,繼而被生母拉黑微信。劉學州在網上晒出與生母的電話錄音後,生母指責他強行向生父母索要房產。輿論瞬間壓向劉學州,他被罵自導自演炒作。2022年1月24日,劉學州在海南三亞發布一封七千字遺書之後自盡身亡。

▶「粉髮女孩」抑鬱自殺

2022年7月,浙江杭州女孩鄭靈華拿着研究生錄取通知書向病床前的爺爺報喜,沒想到照片流出後,部分網民就鄭靈華粉紅色的頭髮對其展開謾罵和攻擊,鄭靈華被貼上了「陪酒女」「髮廊妹」等標籤。鄭靈華的維權數次陷入困境,還被診斷為抑鬱症,次年自殺去世。

▶網紅「管管」服農藥自殺

2021年6月,網紅「管管」開始記錄其駕駛拖拉機從老家山東平邑前往西藏的經歷,走紅後,他開始直播帶貨。然而,每次直播時總是有「黑粉」搗亂,通過評論、搬運視頻另外配文等方式對其進行攻擊,誣衊其賣假貨行騙,故意炒作圈錢。今年2月11日,「管管」在直播時服下農藥自殺。

▶被撞致死小學生母親墜樓

今年5月23日,湖北武漢一名一年級學生被老師駕車撞傷後不幸離世,其母親在事故後多次發聲維權,但在出鏡後被部分網民惡意評價長相及穿着:「精心打扮後接受採訪」「這位媽媽想成為網紅嗎」「花錢買熱搜」。該學生母親6月2日墜樓身亡。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王玨

記者手記:為「按鍵傷人」不良傾向按下休止符

(香港文匯報記者 王玨)筆者有位同事,去年關閉了使用很久的微博賬號,退博的原因來自於一場始料未及的網暴。因為就一個社會事件發表了自己的真實想法,被大V轉發後引發大範圍關注,網友對她的攻擊、謾罵隨之如巨浪般撲面而來。「八輩子祖宗都被罵進去了,還有的『人肉』我,或者要去上級單位投訴我……太可怕了!」她說。

網絡暴力堪稱互聯網世界的惡疾。近年來,這一惡疾不僅頻繁發作,而且發作的門檻越來越低。從前,這一現象只出現於網絡熱搜和社會熱門話題中,但現在普通人取快遞、高考誓師大會上的勵志發言、愛美女孩染個粉色頭髮,甚至在個人微博賬號發表評論,都可能引發網絡暴力的滔天巨浪。據全國信息網絡安全協會聯盟等組織發布的《2022年全國網民網絡安全感滿意度「網絡暴力防控與網絡文明」調查專題報告》,在逾303萬份有效問卷中,61.11%的受訪網民稱自己曾或多或少遭受過網絡暴力。

當網暴越來越容易和隨意,它便離普通人越來越近,被它傷及的無辜便越來越多。而武漢遭碾壓小學生的母親墜樓身亡、「粉髮女孩」自殺、劉學州尋親被網暴等事件中,當事人更以生命的代價,給社會敲響警鐘:誰都可能是網暴的受害者,沒人能夠獨善其身。

如何維護每個個體的權利,是法治社會精神的體現。我們欣慰地看到,國家加大了針對網絡暴力的治理力度,在三部門最新發布的徵求意見稿中,特別提到,「對於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應當依法嚴肅追究,切實矯正『法不責眾』錯誤傾向」。期待有關部門和網絡平台共同發力,找到遏制網絡暴力的有效手段,為互聯網時代「按鍵傷人」、人人自危的不良傾向按下休止符。

責任編輯: 文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