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記者 唐文)伴隨科技進步,餐飲業亦邁向數碼化,愈來愈多餐廳開始使用二維碼(QR Code)落單,但與此同時,電子點餐亦隱藏消費陷阱。香港的法定機構消費者委員會去年和前年接獲與食肆有關的投訴較2020年升近一倍,當中電子點餐的投訴趨增,最常見的是電子餐牌與實際收費不一致,有食客用電子點餐被多收26%收費,也有電子餐牌顯示「免加一」,臨到付款一刻才發現有隱藏「加一」服務費等。消費會提醒食肆,應適時更新數碼系統內容,保證各系統收費一致和正確,否則有機會干犯《商品說明條例》。
消委會昨日公布最新一期《選擇》月刊,其中一章節分析電子點餐的新趨勢。消委會於前年和去年分別錄得1,120宗和1,160宗食肆相關投訴,較2020年的621宗增加近一倍。今年截至4月亦錄得453宗,當中約三成與收費爭議有關,部分亦同時涉及電子餐牌或二維碼點餐糾紛。
投訴人之一方小姐早前到餐廳用晚餐,以手機掃碼點餐,當時手機上顯示服務費為0元,豈料結賬時,打印收據中有一項「+10%服務費」,方小姐感到困惑,但餐廳堅持收費,她只好無奈付清費用,其後向消委會投訴,要求餐廳退還有關款項。
餐廳稱系統初用有待改善
涉事餐廳回覆消委會查詢時堅稱,每晚6時後會向食客徵收加一服務費,由於點餐系統剛啟用不久,部分設定仍待完善,因此點餐賬單內未有顯示收取「加一」,目前已向系統供應商反映並作出更正,同時願意向投訴人退回相關款項。
另一投訴人何先生與親友到餐廳用膳,用手機掃描電子餐牌,當時套餐收費顯示為每位228元,由於何先生有點其他「單叫」食物,結賬時未留意總數,數小時後他翻查賬單才發現,兩份套餐共收費576元、即每份套餐288元,每位較電子餐牌顯示價錢貴60元、即多收逾26%。
經消委調停 食店願回水
餐廳職員向何先生解釋,該套餐正確收費為每位288元,電子餐牌仍未更新,同時向其致歉和提出贈送甜品作補償。不過,何先生認為職員應在下單前告知客人,並指出電子餐牌顯示相關資料已在當日更新,不接受該店補償安排,同時認為餐廳涉及不良銷售手法,因此向消委會投訴。經消委會調停後,該餐廳表示願意向投訴人退回差額和當中的加一服務費,合共132元,個案得以解決。
消委會提醒,食肆在引進線上系統前應進行測試,同時必須在餐牌和店內當眼處清楚標示相關收費,特別是在不同時段會否收取特別服務費,並及時更新點餐系統,否則食肆可能會因為錯誤或遺漏的食物或價格資訊而干犯《商品說明條例》。
稻苗飲食專業學會主席徐汶緯解釋,電子點餐與會計屬兩個不同系統,需時更新對接,才會出現多收費的情況,尤其一些中小微企或小微企使用外判科技公司,系統更新時或出現「時差」。「相信絕大部分香港飲食業、同業不是想欺騙市民、騙客人,賺取少少利潤。」
職員主動遞上熱水 結賬卻要收費
此外,消委會亦收到一宗關於茶芥的投訴,投訴人到一間餐廳用膳時,職員主動遞上熱水,結賬時卻以「中國茗茶水」為名,向投訴人收取每位20元茶芥。投訴人認為,點餐紙雖列明「另收茶芥」,但坊間普遍認為「茶芥」是指熱茶和調味料,而點餐紙的英文寫法亦是「TEA」,白開水不應收費,但餐廳最終拒絕退款。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涉及茶芥爭議的為傳統菜館,餐牌最後一頁對「茶芥」作出定義,點餐紙則沒列明該定義,而消費者一般認為熱水無須收費,食客有權不付錢,但多數消費者不會為數十元追討,極其量下次不再光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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