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區議會組成的變化,對有心投身地區工作的人士意味着什麼?李家超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當區議會回歸正常後,對議員而言發展空間和機會就會變得更多,如果做得好,政府也會看到,或會委任有關區議員成為諮詢委員會成員或擔任其他工作。有區議員將來也有可能成為立法會議員,以至參與政府工作成為政府的一員。

區議員可成立法會議員或入政府

「如果以前亂象出現時,你如何表現自己是關愛這個地區?」李家超展望未來區議會的工作常態,將會是:區議員見到區內各式民生問題,都可以在區議會內毫無阻礙地提出,亦可與參會的官員直接提建議和意見,將利民便民措施帶給市民,市民一定會欣賞他們,而他們的這份服務市民的心會很容易展現出來。

「大家講話會變得聚焦,而不是正在討論問題時突然轉變為討論其他政治問題或鬥爭,所以未來區議員有更多機會表現,大家要努力做好。」他表示,「如果他做得好,政府也看到他做得好,政府都好可能委任他成為諮詢委員會或其他工作。曝光或讓市民更熟知,若做好保障社會工作,媒體也會報道,將來他甚至有可能做到立法會議員,甚至政府在選人才時,都好可能聘請他參與政府不同工作或擔任某崗位。我們是任人唯才的。」

要盡責不要被「負面雷達」識別出來

區議會引入履職監察機制,加強對區議員的問責性及增加其工作透明度,從制度層面確保區議會履職盡責。李家超表示,監察機制可以把做得不好的議員找出來,因此區議員要做好自己的工作,確保自己不要被「負面雷達」識別出來,任何市民若認為有區議員表現未如理想都可向區議會主席投訴,亦可向任何一個政府部門或「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地區治理專組」反映。

特區政府建議在《區議會條例》下列明,(一)當區議會主席在獲得同區3名區議員的聯署下;或(二)經當區區議員在區議會會議上提出動議,並獲過半數出席會議的議員投票支持下,可轉介予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委任的「監察委員會」對行為表現不符合公眾對區議會期望的當區區議員進行調查。非常設的「監察委員會」由一名獨立人士及4名來自涉事地方行政區以外地區的區議員組成,負責確立聯署或議案所述的事實,並就所確立的事實是否構成懲罰議員的理據提出意見。委員會完成相關調查後,須向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作出報告及建議是否及如何作出合適懲處。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可按調查結果及建議,決定是否作出懲處。李家超在進一步解釋有關機制時表示,該機制就是要確保有關的決定更客觀,將反映情況和調查有關情況的兩個體系分開,以確保調查的公平性。

文:香港文匯報記者 柴婧、黃子龍

剪:香港文匯報記者 雨樂

攝影:香港文匯報記者 曾興偉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