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委員會委員、香港島婦女聯會主席、港區湖北政協常委、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副理事長金鈴。(資料圖片)

文/金鈴

今日(5月2日),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出爐,內容涵蓋重塑區議會,以及強化地區治理架構。區議會改革方案採取「直選、間選、委任」混合模式,議席共約470個,其中直選議席大削至約兩成,僅88席,並首次引入間選制度,由俗稱「三會」的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及防火委員會的委員投票產生,同時恢復委任制,間選及委任議席各佔四成。提名門檻方面,參選人除需要當區選民提名,也需由「三會」委員合共9個提名,並加入資格審查制度。18區民政事務專員會擔任區議會主席,親自帶領區議會處理民生事務。

區議會改革方案合法、合理,並具有優越性。有聲音指區議會民選成份大減,但區議會是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不是一級代議機構,也不是一級政權機關,根據《基本法》回復其諮詢功能,不能以直選議席多寡衡量認受性。其主要職責是接受特區政府關於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未來區議會將由委任議員、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員、區議會地方選區選舉產生議員、當然議員部分按一定比例組成,區議會組成更加多元,更有利於吸納不同背景有志服務地區的愛國愛港人士,使區議會更具有廣泛代表性,確保區議會更加專業、理性地向特區政府提供諮詢意見,更加全面、準確地反映民意、為民服務,提升地區服務效能,真正為香港人謀實惠、謀福祉。

區議會改革堅持法治思維,符合基本法要求,是香港民主的優化提升和與時具進,彌補了原有制度的缺陷和漏洞。區議會必須符合維護國家安全、堅持「一國兩制」,落實「愛國者治港」等原則,不能將區議會變成宣揚「港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對抗中央、阻撓政府施政的政治平台。將國家安全放在首位,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也是「一國兩制」制度體系設計的初衷和根本宗旨。

區議會產生辦法符合非政權性組織的性質和定位。選舉並非其產生方式的「唯一選項」,不能把民主進步簡單等同於增加地方選區直選議席。衡量區議會產生方式好壞的標準應該是其履職表現是否能獲得當區居民的認可,是否有利於實現良政善治。改革後的區議會,議員組成方式多元化,豐富了協商、諮詢、對話等多種民主形式,是制度的優化和進步。改革方案完善了香港區議會產生辦法和相關制度,就是要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提供法律和制度的保障,確保區議會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確保國家安全和特區政權安全得到有效維護,確保「一國兩制」得到全面準確實施。

區議會改革方案落實行政主導,可有效提升基層治理效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特點是行政主導。作為依據基本法有關規定設立的區域組織,區議會是香港政治體制的組成部分,其職能、產生辦法和運作方式都必須體現和落實行政主導。通過調整、完善區議會產生辦法和相關制度,區議會將回歸基本法規定的非政權性區域組織性質和定位,在協助支持特區政府基層治理、提升基層治理效能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將更好為特區政府管理地區事務提供助力,而不是成為特區政府的監察者、摯肘者甚至對立面,有利於區議會回歸為民服務初心。

區議會改革方案完善了特區政府地區治理架構,提升基層治理效能,改革方案明確區議會與關愛隊、地區「三會」及其他基層組織不是相互替代或抵消,而是在特區政府領導下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和補強,形成合力,使各區服務市民的力量、人手、資源更多更豐富,使市民得到更多、更優質的服務,有效解決長期以來基層治理虛化、弱化、低效的問題。

期待區議會改革方案能令區議會符合維護國家安全、落實「愛國者治港」等原則。提升地區工作效能,有利於推動處理跨部門、跨地區事務及解決「老、大、難」問題,有效完善治理架構,解決香港地區治理的「最後一公里」問題,提升地區管治效能。

(作者為選舉委員會委員、香港島婦女聯會主席、港區湖北政協常委、香港島各界聯合會副理事長)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