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廣濟)「全日任泊$150」,字面上,許多人理解為全日隨意停泊一律收費150元,但如果你也這樣理解,就可能跟車主鄭先生一樣墮入泊車陷阱。鄭先生原預算用300元泊車一天多,結果被收取逾1,100元。細心分析其中招原因,原來是有關的停車場宣傳牌上有數行極細字體列明「任泊」只適用於周一至周四,周五至周日每半小時19元。鄭先生周五起泊足29小時,遂被收取天價泊車費。香港文匯報記者實地巡察全港近30個私人停車場,發現逾77%停車場存在「任泊」的取巧宣傳字句、收費細則字體超細、濫收罰款等不同程度的「魔鬼細節」。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批評,許多停車場收費標示不清、暗藏不良營商手法,對駕駛者不公平,呼籲政府制定指引或守則,規範收費標示。


香港地買車唔難,養車難,尤其是泊車車位常年供不應求。截至2021年5月,全港有超過81萬輛領有牌照的車輛,惟泊車位不足70萬個。該年,警方全年就發出超過330萬張違泊告票,平均每天發出超過9,000張「牛肉乾」。
今年初隨着疫情受控,社會經濟民生邁向復常,路面車流量不斷增加,車位「一位難求」的老大難問題再現。不少駕駛者每次駕車外出,在發現有停車場未滿時就一頭熱,未看清楚收費細則就駛入,埋單始知中招,鄭先生就是一個例子。
27個車場 21個有「陷阱」
鄭先生在早前的一個周五到西貢區,見停車場入口處大大字宣傳「$150全日任泊」。「任泊?全日?正常人都理解是泊足全日收150元。」他泊了約29小時,取車時收到一張震撼賬單,泊車費盛惠1,102元。
一臉茫然的鄭先生在細問後才發現,原來價錢牌「全日任泊」宣傳字句下方有一行細字註明,「只限周一至周四」,到周五至周日就會變為時租制,每半小時收費19元,收費逾千元並無計錯數。
類似的「魔鬼細節」只是冰山一角。香港文匯報記者日前走訪銅鑼灣、旺角及觀塘共27個商場、寫字樓及工廈旗下的停車場,發現只有6間停車場的價錢牌清楚交代收費,其餘的停車場均存在不同形式的收費陷阱,如收費信息遺漏或不齊全,字體太細,甚至濫收遺失車卡罰款等。


「全日」日子時段 任由車場定義
香港文匯報記者今次巡察的27間停車場中,發現有3間使用令鄭先生中招的「全日任泊」或「全日泊」同樣的宣傳字句作招徠。停車場對「全日任泊」的定義與一般人理解或有落差,其中A承辦商位於銅鑼灣的一個停車場,入口處以較大字體寫「全日任泊185元」及「時租38元」字樣,一般人或理解為泊足全日185元,但若按時租計則為每小時38元。
原來,該廣告牌下方還有一行細字。記者在車廂內根本無法看清,要落車行近才發現,該細字列明「適用於星期一至星期四(公眾假期除外)」,「全日任泊」廣告下方,還以更細小字體列明:「由入車時間起計至同日午夜十二時止」,即是說任泊收費只限於周一至周四午夜前,午夜後按時租38元收費。

入閘才看清 難「打退堂鼓」
該停車場的「全日泊」廣告只交代周一至周四收費標準,那周五至周日是不是時租38元?停車場入口處所有廣告牌都無交代。記者遂駕車進入,直到入閘處才見到完整的收費規則,寫明「星期五、六、日時租45元」。當時記者的汽車已到達閘口,後方有車排隊拍卡,記者想倒車「打退堂鼓」也難,焗住要幫襯。若駕駛者無留意有關細字,隨時大失預算。
承辦商在觀塘經營兩間停車場,其中一間的入口以「全日泊130元」吸客,價錢牌下方同樣以細字標示,「任泊」只適用於午夜前,沒有完整地交代所有收費限制,記者遂駕車直至入閘處才看到完整價目表,原來「任泊」130元除了只適用於午夜前,還只限周日及公眾假期適用,其餘周一至周六「日泊」170元,夜泊每小時80元。
【專家之言】律師:相關車場宣傳涉「誤導性遺漏」
根據《〈2012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執法指引》,商戶應在消費者決定是否購買或取得有關產品前,明確告知價格及計算價格及折扣的方法。倘商戶以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如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屬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第13E條的誤導性遺漏。有執業律師認為,停車場的有關宣傳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有必要提供全面及詳細的收費準則。

在執法指引中,海關就以停車場為例子指出,泊車費屬重要資料,商戶應在停車場入口的顯眼位置清楚展示泊車費(例如時租收費),讓消費者在進入停車場前決定是否在該處泊車,入口處若未清晰標示停車收費方法,或只顯示較便宜時段的時租,令駕駛者誤以為其泊車時段也是該收費而決定進入停車場,則該停車場商戶可能觸犯誤導性遺漏。
香港汽車會會長李耀培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不同停車場對「全日泊」、「日泊」及「夜泊」等分時段收費方式的定義不一,例如有停車場的日泊只限日間,但有的則按24小時計算,會混淆駕駛者的視聽。
至於「累進式收費」,原本只為避免商用車落貨佔用太長時間,過去適用於商用車,但近十多年,工業大廈逐步接受外來車輛停泊,不時有私家車司機無留意逾時泊車,收費即幾何級上升。
李耀培強調,在現今環境下,身為駕駛者當然也有一定責任做好準備工夫,但停車場承辦商亦必須在入口處顯眼標示價格。駕駛者有權知道再決定是否使用,他建議承辦商派發單張向司機解釋收費規則,以免造成誤會。
消委會:車場價目須當眼清晰
消委會平均每年接獲五六十宗有關停車場的投訴,今年首兩個月共有15宗,收費爭議佔最多,其次是銷售手法及服務質素。消委會在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駕駛者一般不能長時間停留在停車場入口細看價錢牌,部分停車場入口亦沒有職員當值讓駕駛者查詢,因此停車場有責任在場外當眼處以直接及清晰的字眼標示不同日期及時段的收費。例如「全日泊」或「全日任泊」等字眼較為籠統,停車場有責任提供詳細的計算方法和所涵蓋的時段,讓消費者在清楚明白收費的情況下,決定是否光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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