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衞局正就修訂《牙醫註冊條例》諮詢業內意見,消息指政府有意要求本地培訓的牙醫,須先在公營機構完成實習一年、服務兩年,才能夠私人執業。社會投放大量資源培訓牙醫,要求他們在公營醫療機構服務一定年限,滿足社會對公營牙科服務的需求,十分合理必要,亦是牙醫對社會栽培的回饋、盡社會責任。政府更應將牙科服務納入公共醫療制度,令更多基層市民獲得良好的牙科治療服務,亦保障公帑更公平運用。

香港雖有良好公共醫療服務制度,但牙病治療不納入公營醫療機構服務。目前,大多數牙科服務靠私人市場提供,公營牙科服務主要提供給公務員、退休公務員及其家屬,僅將極有限的資源向市民開放,例如提供俗稱「牙科街症」的服務,且僅限止痛及脫牙,加上每月名額僅4,000個,長期供不應求,有長者甚至要通宵排隊輪候。

據牙醫管理委員會的數據顯示,全港每一萬人只有3.7名牙醫,比例低於不少其他先進經濟體。供不應求,導致牙科服務價格高昂,日常脫牙隨時收費上千,如果涉及「杜牙根」、裝假牙等服務,動輒收費上萬,基層長者即使每年有2,500元醫療券亦難以負擔。

醫護是社會花費大量公共資源培訓的專業人才,救急扶傷是醫護的天職,要求本地培訓的醫護在公營機構服務一定年限,合情合理,牙醫同樣適用。本港培訓一名牙醫需花費300萬至400萬元,要求他們在公營機構服務兩三年理所當然。參考新加坡、台灣等周邊地區的經驗,都有類似要求,本港有必要仿效。

對強制牙醫在公營機構服務一定年限,部分業內人士提出反對,聲稱會窒礙學生學牙醫的動力,更擔心公營機構「消化不了」這麼多每年新增的牙醫。這說法忽視了牙醫的社會責任,也沒有看到目前公營牙科服務的不足。

本港未有將牙醫服務納入公營醫療,是導致牙科服務昂貴的重要原因之一,社會上早有聲音要求政府增加公營牙科服務。短期而言,政府應設法增加「牙科街症」名額,包括增加提供服務的診所數目、延長服務時段等。中期而言,政府可採取公私營合作模式,由政府採購一定數量的私營牙科服務,提供予合資格的人士。長期而言,政府應全面檢視和完善本港牙科服務制度及人力資源配套的措施,將牙科服務納入公共醫療制度。公營牙醫服務增加,對牙科生的容納量也相應增加,就不存在「消化不了」的問題。

修訂《牙醫註冊條例》,要求牙醫在公營機構服務一定年限,是勇於改革、打破既得利益藩籬的體現,有利提升牙醫服務、回應社會需求,值得社會各界全力支持,讓更多市民受惠。

責任編輯: 文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