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齊正之、張得民、蕭景源)再有反中亂港組織的重要成員在香港落網。香港警方國安處人員昨日中午在港島赤柱監獄外拘捕一名女子,事後證實她是已解散的前「職工盟」秘書長、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的妻子鄧燕娥,警方以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將其拘捕。她被帶往赤柱警署短暫問話後,下午再被押解到美孚新邨某單位協助調查,至夜晚她被扣留在灣仔警署繼續接受調查。

◆昨日中午,鄧燕娥(左三)被警方國安處人員在赤柱監獄外押上車。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鄧燕娥昨傍晚由國安警押到其美孚新邨住所搜查後離開,被押返警署繼續接受調查。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獨家拍到鄧燕娥在赤柱監獄外被捕的情況。中午12時半左右,一身黑衣打扮的鄧燕娥探監後獨自一人步出監獄大門,隨即有數名警方國安處探員迅速向她走近,並將她押上一架七人車離開。據了解,警方是以涉嫌「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名將其拘捕。

據悉鄧燕娥數天前才由海外返港,原預定今日(10日)離港。鄧的丈夫李卓人被控於2019年參與非法集會罪及2020年6月「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先後被判刑入獄,總刑期為20個月,現仍在監獄服刑中。

「職工盟」創始人 「夫妻檔」反中多年

鄧燕娥是反中亂港組織「職工盟」創始人之一,1990年她與丈夫李卓人等多人成立「職工盟」並長期出任要職。資料顯示,鄧燕娥曾於1995年至2011年間擔任「職工盟」總幹事職位,並涉嫌參與管理「職工盟」境外勢力的資金項目;李卓人則在「職工盟」主席及秘書長位置上「輪流坐」,夫妻二人帶領該組織長期從事反中亂港活動。

1999年,鄧燕娥並出任「職工盟」關聯組織「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Asia Monitor Resource Centre)董事。據了解,一直接受外國泵水的「中心」在鄧的操作下獲得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所謂「民主、自由、人權、勞工」等基金和組織的資金投入。消息透露,該「中心」自1994年起收受美國、德國、挪威等組織逾1.1億港元資金,聲言是「支持亞洲勞工運動」;其中在2019年黑暴時期,「中心」更獲得860餘萬元資助,是過去20餘年來最高境外資金撥款額。

而「職工盟」亦於1994年至2013年間接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旗下「美國國際勞工團結中心」(ACILS)共約1,300萬港元的撥款,推動所謂「民主運動」,更有部分撥款註明用於推動2014年的違法「佔中」行動。

維基解密揭當面促美官員「泵水」

多年來,鄧燕娥與李卓人「夫唱婦隨」,不僅把持「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的控制權,更在李卓人所控的「職工盟」的加持下,參與勾結境外勢力的活動。根據「維基解密」網站披露的資料顯示,時任「職工盟」總幹事的鄧燕娥於2006年6月15日與美國國務院一名外交官在港會面,會面期間,鄧向該外交官表達對「ACILS」的不滿,影響「職工盟」流動資金。鄧的行為足以證明她是亂港組織境外勢力資金的重要管理人。

2021年9月中旬,鄧燕娥及「中心」涉嫌進行勾結境外勢力的活動被媒體曝光,她隨即宣布「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停止運作,並於9月底離港逃往英國;至10月初,「職工盟」也宣布解散。不過,這兩家有密切關係的組織多年積累下來的巨額資金去向依然成疑。

李被捕後賣樓鋪路 300萬元交居英妻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李卓人作為反中亂港組織「支聯會」的頭目,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現正還押候訊。去年12月,李卓人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庭上披露其妻子鄧燕娥的近況,包括任職國際家務工聯會(International Domestic Workers Federation)總幹事,當時正在英國居住及工作;李卓人則賣掉美孚新邨住所套現千萬元,其中約300萬元款項存入鄧燕娥賬戶。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當時指出,李卓人放棄其自住物業,家人亦離開香港,本地聯繫減少,未能信納他承諾不再危害國家安全,故拒絕其保釋申請。

財產家屬往外跑 法官:有潛逃風險

李卓人去年底向高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當日解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對保釋程序的報道限制,並在開庭時指出律政司司長已發出證書指示本案審訊無須設有陪審團,將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組成審判庭審理。代表李卓人的資深大律師陳政龍指,李卓人願以50萬元現金保釋,另加兩名人事擔保各20萬元,加上不得作出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或構成違反維護國家安全罪行的言行等作為保釋條件。陳官質疑李卓人以1,000萬元放售物業,妻女均已離港。陳政龍指,李卓人女兒在彭博新聞社工作,其妻子則任職國際家務工聯會總幹事,目前長駐英國,而九旬母親現居護老院。陳政龍解釋李卓人放售物業時,尚未就本案被控,因已多案纏身才賣樓套現,所得款項部分用於清還按揭、年邁母親醫療費用,餘下約300萬元款項存入妻子賬戶,自己則保留不足100萬元。

陳官聽取雙方陳詞後,認為沒有充分理由相信李卓人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遂拒絕李卓人保釋申請。陳官解釋,本案控罪非常嚴重,辯方對案情並無重大爭議,而本案一經定罪將判監經年。另一方面,「支聯會」運作已久,直到國安法實施後仍持續活動,李卓人公開言論與其昔日立場仍然一致,加上其家人已離港,放售物業更顯示其有實際風險潛逃離港,而其有6次案底,曾在保釋期間犯案,認為李卓人的承諾並不可信。

「職工盟」及李卓人夫婦 涉嫌勾結外力行徑

◆「職工盟」於1994年至2013年間接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旗下「美國國際勞工團結中心」共約1,300萬港元的撥款,推動所謂「民主運動」,更有部分撥款註明用於推動違法「佔中」

◆李卓人妻子鄧燕娥出任董事的「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自1994年起收受美國、德國、挪威等組織逾1.1億港元資金,聲稱目的是為了「支持亞洲勞工運動」。鄧燕娥當時否認,而該中心隨着「職工盟」宣布解散而「散水」,但其多年來的資金來路及去向成疑。鄧燕娥於2021年9月潛逃到英國

◆「職工盟」在2019年黑暴肆虐期間,推動成立不同界別的偽工會,企圖為壟斷原於2020年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功能界別議席「種票」,更多次與多個偽工會發起所謂「全港罷工」,涉嫌鼓動非法集會,企圖癱瘓社會及推翻特區政府管治體系

◆2019年5月,時任「職工盟」秘書長的李卓人,與李柱銘、吳靄儀、羅冠聰等人到美國及加拿大出席所謂的中國委員會「聽證會」,抹黑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損害「一國兩制」云云

◆2019年8月17日,「國際工會聯合會」秘書長莎蘭伯羅(Sharan Burrow)配合李卓人的鼓動,發動全球300多個與之有聯繫的工會組織,向各地中國大使館抗議,要求特區政府釋放黑暴分子

◆2019年10月,李卓人與梁家傑等人到歐洲議會及法國議會,乞求西方勢力向逃到海外的香港黑暴分子提供庇護及停止向香港警方出售水炮車

◆2019年12月,李卓人與譚文豪、黎恩灝等人會見澳洲議員,乞求澳洲向特區政府施加制裁

◆2020年7月1日,香港國安法實施之際,李卓人以視像方式參與美國國會的所謂「聽證會」,聲稱香港國安法「破壞」香港的高度自治、「五十年不變」等承諾,更誣衊香港國安法是為香港「築起斷頭台」云云

資料來源:香港文匯報資料庫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李卓人涉6案一覽

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與「支聯會」、何俊仁(69歲)和鄒幸彤(36歲)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現還押候審。

2021年違反《民航條例》附屬法例及阻差辦公

與「社民連」曾健成於2021年1月1日在金鐘立法會道的受管制空域放飛氣球及阻差辦公。至2022年4月他被裁定兩罪成,判監3周及罰款3,500元,但當中兩周需與他案刑期分期執行,即變相加監兩周,連同早前4宗非法集會案判刑,共需入獄20個月兩星期。

2020年維園非法集會

與黎智英、何俊仁、鄒幸彤、陳皓桓、梁耀忠、蔡耀昌等共26人,被控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2020年6月4日在維園內未經批准集結罪,李卓人被加控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罪,他於2021年11月承認3罪被判入獄14個月,判刑與其涉及的其他案件刑期同期執行。

2019年三宗非法集會

與黎智英、李柱銘、楊森、何俊仁、梁國雄等,涉當年「8·18」、「8·31」及「10·1」非法遊行,被控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他在三案中分別認罪及受審被定罪,2021年5月共被判入獄20個月。

資料來源:香港文匯報資料庫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責任編輯: 文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