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一名34歲男入境事務主任於2021年11月涉利用已掃描「安心出行」的截圖,直接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他否認1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今日(28日)繼續在於東區裁判法院審訊,辯方在所有控方證人完成作供後表示,被告決定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裁判官在聽取結案陳詞後,決定押後至3月22日裁決。
被告陳國飛(34歲,入境事務主任),被控於2021年11月1日在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屬於公共機關,或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入境事務助理徐詩敏早前供稱,案發當日她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地面、近電梯大堂截停被告陳國飛,要求被告出示已掃描的「安心出行」畫面,並要求操作返回至「安心出行」主畫面,惟她只見由多張相片組成的細格,懷疑為相簿中的截圖,遂把事件轉交上司、時任總入境事務主任林基恒跟進。林基恒指,他接手被告後發現,被告的「安心出行」畫面只是一幅截圖。當時被告的手機正在下載「安心出行」程式,他遂把被告交予其他執法部門調查。
責任編輯:
蔡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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