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書練

傳統上,農曆新年賀歲片是製造笑料的合家歡電影,還要是紅彤彤般的宣傳海報,但今年卻由黃子華、謝君豪、王丹妮等主演的《毒舌大狀》賀歲,海報設計雖有型格,卻是深褐色的,除了「賀歲」二字,沒有一點新年氣氛。

可幸,黃子華有號召力,票房節節領先,至執筆時已超越《明日戰記》成為香港最高票房亞洲電影。更難得的是,引起熱話,令人聯想到20多年前涉及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兄長方曼生的一宗舊案。

「毒舌」是黃子華的招牌,符合他在片中的大狀身份。他針砭時弊,句句到肉,也說出了小市民心聲。問題是,無論是今日主演的法律電影,還是以往在舞台上的「棟篤笑」,其自嘲、反諷、幽默式的對白雖然贏得掌聲,卻笑中有淚。

電影中代表權貴的退休資深大律師兼鍾家法律顧問董衛國(王敏德飾)在法庭上的一番話,講得赤裸裸:「我們都想相信人人平等,真相卻是我們並不平等,而且從來不會平等。」(大意)。法律界最喜歡講的4個字,就是「程序公義」,有時明知對方有罪,甚至有人態度囂張到藐視法庭,卻因為沒經過乃至完成一段「程序」,你就奈他不可。

一年多前,我在本欄寫過一篇小文《遙遠的公正》,提及最終獲到「公正」判決的兩宗「冤案」──一宗涉及20歲青年借地址予朋友收取包裹,因內藏可卡因而被拘禁,更因誤信師爺而換來23年刑期。幾經辛苦,終上訴得直,卻已失去了5年光陰。另一宗則是發生於38年前的13歲少女被強姦案,疑犯終於落網,但當年的少女早已逝世。

在《毒舌大狀》中,被判誤殺親生女兒的名模兼富人情婦(王丹妮飾)雖然後來也無罪釋放,但是否「正義得到伸張」呢?她的「冤」是因為林涼水(黃子華飾)的疏忽,卻也「慶幸」林涼水良心自責,終為她翻案。但她已坐了兩年冤獄,身心受到的嚴重傷害卻不是一句「無罪釋放」即可復原。

講法律不公的影視作品不少,但人們往往是看完即忘,或過過嘴癮而已。其實,法律的不公不在法律本身,而在於誰掌握了「話語權」和誰有實力承受得起繁複冗長的「程序」,而這些卻是建立在金錢之上的。兩個小時的電影可以安排一個令人欣慰的結局,但現實呢?既然《毒舌大狀》的上映令人聯想到現實中撲朔迷離的「彭楚盈案」,那麼,是否有人為此做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