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方俊明)廣州市南沙區法律援助處近日向香港居民趙先生線上送達了《給予法律援助決定書》。這是自今年11月廣東省法律援助局發文同意「在南沙工作或生活的港澳居民享有本地居民同等法律援助服務」以來,南沙區受理的首宗香港居民法律援助案件。

廣州南沙區受理香港居民法律援助案件。(受訪者供圖)

據了解,港人趙先生在南沙某餐飲管理公司工作,因公司拖欠工資,打算向廣州市南沙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便前往南沙區法律援助處申請法律援助。

經審查,趙先生符合法律援助申請條件,因工作原因其本人不在南沙,南沙區法律援助處通過線上形式向其送達了《給予法律援助決定書》。考慮到趙先生是香港居民,南沙區法律援助處專門指派了一位講粵語的法律援助律師代理此案,為趙先生提供全流程的法律援助服務。

據了解,國務院今年6月出台《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簡稱《南沙方案》),明確要求「推動粵港澳三地加強社會保障銜接,推進在南沙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享有市民待遇,提高港澳居民社會保障措施的跨境可攜性」。

設立「港澳居民服務專窗」

廣東省法律援助局今年11月正式印發《廣東省法律援助局專題會議紀要》,同意為在南沙工作或生活的港澳居民提供與本地居民同等法律援助服務,無需核查其在港澳的資產和收入。這是推動粵港澳三地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在公共服務領域的一項重要突破。本次香港居民趙先生在南沙區法律援助處成功申請法律援助,標誌着「在南沙工作或生活的港澳居民享有本地居民同等法律援助服務」政策的落地落實。

為了讓法律援助服務更好地惠及在南沙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南沙區司法局採取了多項配套措施。其中,印發繁簡雙版的《在南沙工作或生活的港澳居民法律援助申請指引》,並在全區三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在區、鎮(街)兩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設立「港澳居民服務專窗」,為港澳居民在南沙申請法律援助提供綠色通道。此外,南沙區法律援助處將吸納粵港澳大灣區律師、香港居民律師、澳門居民律師加入南沙區常備法律援助律師庫,建立一支涉港澳常備法律援助律師隊伍。

責任編輯: 宋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