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名:管理受損身分的筆記》
作者:Erving Goffman
出版:群學
社會學理論家高夫曼(Erving Goffman)於1963年的著作《Stigma: Notes on the Management of Spoiled Identity》裏細述了受污名者容易遇到的種種情況,高夫曼認為受污名者的共通點如此之多,以至於無需特別做分類,而是將受污名者的處境作共同討論。
此書於2010年推出中譯本,儘管距離現在已經有一段時日,且在這段期間裏,社會科學領域也有了更多針對污名和歧視的研究,而高夫曼不將受污名者做分類、不細究不同類型的受污名者之處境差異的寫作方式也與如今多將污名與歧視和刻板印象一同討論的習慣有所不同。然而,此書仍有其閱讀價值,因為高夫曼所描述的情況現在仍常見於當代社會中,而高夫曼將寫作重點擺在受污名者之處境和受污名者與他人互動的反應則將有助於我們反思所謂的「正常人」行為舉止是否合宜。值得一提的是,書中幾乎沒有說教的痕跡,換言之,高夫曼出版此書並非為了教導「正常人」該怎麼做,他只是盡可能地呈現受污名者的處境,而將反省的工作交給讀者們。
高夫曼提到當受污名者和外團體(也就是「正常人」或其他類型的受污名者)互動時,往往必須採取一些「行為準則」,受污名者或許是自願,或許是不得不,遵守這些準則、調整自己的舉止,其目的是讓自己與外團體的互動氣氛更為融洽。
這些行為準則包括:
揭露禮儀:把自己的缺陷/受污名的原因當作一個嚴肅議題揭露之,讓外團體者有時間/來得及做出恰當反應。換言之,揭露禮儀可以避免受污名者「嚇到」外團體,也能同時保護自己不會因外團體者不適當的反應而受傷。
體諒「正常人」:正常人真的不會想要傷害人;如果他們造成傷害,是因為他們不夠了解。因此,他們應該受到有技巧的幫助已做出好的表現。輕蔑、怠慢及不得體的言論,不應被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受污名者不是應該假裝不注意,就是努力對正常人進行同情心的再教育,仔細地、暗中地與體貼地讓對方了解,儘管受污名者有外表的缺陷,內在還是一個完整的人。
以上兩項行為準則使得受污名者負擔更為加重,且很可能無助於解決外團體者的偏見問題。首先,要求受污名者遵守「揭露禮儀」,長此以往很可能會使得所有人皆認為這是必要禮儀,如此一來,當受污名者沒有或來不及遵守且外團體者亦做出不恰當反應時,很可能無法理解到自己的失誤或是將責任推給受污名者,這使得受污名者的處境更為惡劣,外團體者也無法有所成長。其次,要求受污名者體諒「正常人」更是本末倒置,受污名者正是因為外團體者有偏見才會遭受污名,而我們沒有道理要求受害者要體諒造成傷害的人。
基於以上,是否要接受行為準則應取決於受污名者,因為履行那些準則並非受污名者的義務。另一方面,吾人實際上應該避免自以為是地給予受污名者行為準則,即使人們自認出於善心,這依然可能是一種不必要的說教且冒犯他人。
在討論受污名者和「正常人」間的互動時,高夫曼特別指出一種情況,即受污名者和此「正常人」間有「個人化的」認識,換言之,兩者並非陌生人,而是鄰居、朋友、伴侶或是家人等較緊密(不一定是親密)的關係。
我們容易相信如果受污名者和他所面對的對象關係友好,那麼出於情感和彼此間的情誼,這個「正常人」應該能更為友善或是合宜地與受污名者互動,遺憾的是,事實正如高夫曼所言:熟悉不必然會減少輕視。更糟的是,當有些人不被要求得分擔某人的污名,或無需花大量時間努力表現得體與關切,就可能會只因為這樣,而比那些必須終日與受污名者相處的人還更容易接受他們。
近年來,除了西方國家之外,婚姻平權的相關倡議活動也更頻繁地出現在亞洲地區的國家,倡議手法繁多,其中,部分平權支持者主張尚未向家人出櫃的性少數族群應該要向家人出櫃,並爭取支持,更有人直言,如若性少數族群連自己的家人都無法說服,怎麼還可以期望其他人去說服陌生的社會大眾。這樣的發言(或套用高夫曼的用詞:行為準則)使人不安,而透過高夫曼的觀察與研究,我們更能明白:事實上,即使先不論向家人出櫃的難度,讓家人成為「知情者」並非就有助於爭取支持。
在此書中,高夫曼將「污名」作為名詞代表着人的身份標記,這確實有助於我們理解受污名者的處境,不過,假如我們換個角度,由「正常人」的角度出發,並將「污名」作為動詞,或許有助於我們發現和理解污名所產生的原因。
而隨着社會變遷以及人們價值觀的改變,會「被污名」的群體很可能也與往昔有所不同,舉例而言,隨着女性主義運動的興盛,受挫的厭女者們如今正進行着大規模的反撲,「女性主義者」再度成為一負面標籤,厭女者甚至會為了混淆視聽將女性主義者稱作「女權者」並向其他人灌輸「女權者只為了提高女性權益,而意圖貶低男性」的錯誤觀念,當有人出聲指正:女性主義所追求的不是單一性別的特殊權力,而是性別平等;厭女者便選擇視而不見。此種類型的污名混雜了厭女情節,其處境也和高夫曼在此書中所呈現的有所不同。不過如果我們欲拆解此污名,或許仍能借助高夫曼帶給讀者們的這份實用筆記。
文:陳紫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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