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本港第五波疫情持續,政府提醒,「疫苗通行證」將於11月30日起調整接種要求。市民於當日須已接種合適劑次的疫苗,方可進入食肆和其他指明處所。
11月30日起「疫苗通行證」新規定:
從未感染
- 5至11歲兒童:須已打2針
- 12歲或以上人士:須已打3針
康復者
- 新冠康復者須打2針:如感染前尚未接種/已打1針,須於康復後滿6個月打下一針
- 5至17歲康復者如已打1針復必泰疫苗,則毋須打第2針
政府強調,距離新規定實施日期還有兩個多星期,假如還未達到新接種要求,應盡快預約打針,加強保護。
責任編輯:
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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