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陳子遷2020年5月底在銅鑼灣街頭被多名暴徒私刑毆打。(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前年5月,事務律師陳子遷疑不滿銅鑼灣的示威者堵路及破壞,最終遭示威者圍毆「私了」。4名男子事後被起訴,其中3人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蓄意傷人兩罪,餘下33歲貨車司機原先否認暴動及蓄意傷人罪受審,審訊中途改為認罪。4人今日(4日)在區域法院判刑,其中3人分別判囚19至34個月,一名17歲男青年則被判入教導所。

4名被告依次是唐健帮(33歲、貨車司機)、譽韋崙(27歲)、鄭學洺(25歲)及王浩雲(17歲)。全部人同被控暴動及有意圖傷人罪,指他們於2020年5月24日,在銅鑼灣禮頓道及加路連山道一帶參與暴動,意圖使陳子遷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經認罪協商後,譽韋崙、鄭學洺及王浩雲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和蓄意傷人罪;唐健帮原本不認罪受審,但在被裁定表證成立後改為承認暴動及蓄意傷人罪。唐今日被判囚34個月,譽被判25個月,鄭被判19個月,王被判入教導所。

責任編輯: 蔡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