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曾立本)香港虐待兒童案今年首8個月有795宗,雖然比去年同期升幅不大,但近期連串嚴重虐兒案警醒每一位市民,虐待兒童在我們身邊時刻存在,問題是有無「心」去舉報。警方和防止虐待兒童會早前進行一個社會實測,讓一名6歲女童「獨自」流落街頭1小時,其間近3,600多人擦身而過,結果絕大部分人視若無睹或不願施援,僅6人願伸援手,反映大部分市民對潛在危險中的兒童「無上心」。警方希望借助主題為「旁觀者Change」的「保護兒童計劃2022」,喚醒市民的關愛之心,打破「旁觀者效應」,發動全民力量早識別早介入幫助受虐兒童。
警務處刑事總部刑事支援科高級警司李經晞昨日表示,今年首8個月的虐兒個案較去年同期微升1.9%,其間發生了不少令人痛心的案件,包括8月1名3個月大男嬰受虐待而死亡、9月深水埗1名5歲男童因營養不良而死亡,最近更揭發有院舍或幼兒宿舍懷疑虐兒案件。
在最近發生的虐兒案件中,28%受虐者為初生至5歲,難以自己向外求助,而逾70%的施虐者是受虐兒童的照顧者或家人。由於受虐者和施虐者同屬一個家庭,在家事不外揚的傳統觀念下,警方難以透過巡邏、情報搜集或臥底行動揭發案件,只能依賴市民的熱心舉報。
為了解市民保護兒童的意識強弱,以便教育公眾及引起重視,警方於今年7月聯同防止虐待兒童會進行了一項街頭社會實驗及問卷調查,模擬一名6歲女童單獨在荃灣大河道街頭逗留了1小時,人員在遠處拍攝觀察有多少市民會伸出援手。
180人回頭留意 怕惹事止步
警察臨床心理學家馮浩堅昨日分析實測結果顯示,1小時內有3,588人經過女童身邊,但只有180人有回頭留意。這180人中,只有6人關心慰問女童是否需要援手,僅佔約3%。警方向有留意而無幫助女童的市民查詢不幫忙的原因,他們的回答包括擔心引起誤會、懷疑是騙案、不知道如何幫忙、或希望有其他人會幫忙等。警方認為,這些未有主動提出施援的市民,在心底裏其實想伸出援手,只是心有顧慮。
警方又在街頭向340人進行問卷調查,涉及有否留意鄰居有虐兒情況,其中123名(約36%)受訪者指聽過鄰居有小孩哭鬧,其中70人(約57%)沒有進一步行動,41人(約34%)覺得「問題不大」、25人(約21%)覺得是「別人家事」,不便插手。
怕管別人家事 奢望他人出手
馮浩堅相信,香港人有保護兒童的意識,但未知該如何協助或不敢協助,或者寄望其他旁觀者會幫助,不一定要自己提供幫助。他呼籲市民應主動行出第一步,打破「旁觀者效應」,主動幫助有需要兒童,市民作為旁觀者,也不應低估自己能力,只要一個改變,由被動變主動,就可以阻止懷疑虐兒事件,這種風氣一旦蔚然成風,就會有更多人出手幫助。警方強調,一宗舉報若令社會早識別及早介入,就可拯救一名兒童,甚至一個家庭,也可推動社會增添一份關懷和關愛,因此將「保護兒童計劃2022」的主題定為「旁觀者Change(轉變/介入)」,希望透過一系列宣傳活動將保護兒童信息推廣給每一名市民,讓市民明白在虐兒案中「旁觀者」的角色其實非常大。
「一哥」挺加快修例 「袖手旁觀可釀悲劇」
(記者 蕭景源)香港警方主辦的「童行·同心」保護兒童計劃2022開幕禮昨日舉行,今年以「旁觀者Change」為主題,透過教育和宣傳提升市民及早識別、主動介入,提升保護兒童的意識,並提供渠道進一步提升兒童照顧者的心理健康,共建和諧家庭。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在開幕禮上致辭表示,過去一年,警隊持續檢討及優化處理虐兒案件的程序。今年初,警方和律政司成立了「易受傷害證人及保護兒童專責小組」,已接手加快處理超過20多宗案情嚴重及性質敏感的虐兒案件。警方亦在今年7月成立易受傷害證人支援隊,強化調查人員的訓練及與持份者合作,合力保護兒童及易受傷害社群。
他強調,有不少虐兒案件是可以及早識別及介入,但往往因為身邊人的忽略甚至袖手旁觀而釀成悲劇。因此,今年保護兒童計劃目的是希望改變旁觀者行為,透過教育及宣傳讓市民能及早識別主動介入幫助受虐兒童,「若果每位旁觀者都及時施援,可能不單止拯救一個兒童,甚至是一個家庭。」
在計劃下,警方將推出一站式網絡應用程式,進行以「旁觀者」為主題的社會實驗及問卷調查、以高小學生為對象的藝術工作坊及徽章設計比賽等,以及印有保護兒童信息的電車展覽。
蕭澤頤指出,警隊十分支持強制舉報虐兒個案機制立法工作推前至下月提交立法會作諮詢,加快整個修例時間表,讓兒童福祉進一步受到保障。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李美嫦,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社會福利署副署長(服務)郭志良,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警務處副處長(行動)袁旭健、刑事及保安處處長葉雲龍、助理處長(刑事)鍾詠敏和總警司(刑事支援)余鎧均等出席了活動。
舉報虐兒有途徑 不會因「小事」惹官非
(記者 曾立本)市民發現懷疑虐兒案件應如何處理?刑事總部刑事支援科高級警司李經晞表示,虐兒案件大致可分緊急與非緊急兩類,緊急即是指當刻不提供幫助會有嚴重後果,市民需立即致電999。以6歲女童單獨在街頭影片個案為例,市民應該上前關心查問情況及嘗試協助尋找家人,若無法聯絡女童家人,市民在場等候一段時間仍不見其家人出現就應該報警,以免女童獨自過馬路或被「怪叔叔」盯上而發生危險。
非緊急情況則可能是市民經常在家聽到鄰居傳出「打仔聲」,但不知準確單位。在遇上類似的情況時,可以先嘗試向大廈物管人員查詢了解得知單位資料,下一步通知區內非牟利機構或社署跟進。如果市民認為有即時報警的需要也「無問題」,可以選擇網上報案平台或致電區內警署,即使個案未必一定涉及刑事成分需要警方執法,但涉事家庭可能需要社會支援協助,包括子女有特殊需要、父母有感情或經濟問題等,可以由社署等部門跟進輔導,防止家庭情況惡化。她強調,市民提供協助的方式,很視乎實際情况而定,但熱心市民舉報懷疑虐兒個案,可能就是無助受虐兒童的唯一拯救者,絕不會因而惹上「報假案」或「浪費警力」罪名,「在保護兒童角度而言,寧願市民多報一單,都好過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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