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內地將反腐作為整治重點。更在2015年再次修改刑法,修改重點之一是進一步完善反腐敗的制度規定,加大對腐敗犯罪的懲處力度。圖為山西太原書城民眾翻閱《刑法》書籍。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中共二十大臨近,中央「打虎」並未停歇,顯示中央對貪腐問題毫不手軟。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9日晚一連發布多條消息,公布對4名省部級官員——遼寧省政府原副省長、公安廳原廳長王大偉,湖北省原副省長曹廣晶、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宋希斌、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張本才的黨紀政務處分結果。根據通報,4人均被雙開(開除黨籍、公職)。此外,最高檢同日公布,西藏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張永澤、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涉嫌受賄,將分別在西安和武漢出庭受審。

根據通報,王大偉為掩蓋「裸官」問題,搞假結婚欺騙組織;大肆賣官鬻爵;生活腐化,道德敗壞;徇私枉法踐踏紀法底線,貪婪無度。王大偉是近二十年裏第三任落馬的遼寧省公安廳廳長,此前兩任分別是李文喜和薛恒。

曹廣晶是十九大後湖北首名被查的高官,曾任三峽集團董事長,通報指其結交「政治騙子」,搞政治投機;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把手中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宋希斌則被指宗旨意識淡薄,漠視群眾切身利益,不擔當、不作為,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威信,紀法底線失守,膽大妄為,還違規收受禮金,搞權色、錢色交易等。

此外,通報指張本才大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為多人安排工作,敗壞任職單位選人用人風氣;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破壞司法公正;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開發、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隨着張本才落馬,上海市檢察院已經連續兩任檢察長被查,他的前任陳旭在卸任一年多後被查,後被判處無期徒刑。

最高檢:張永澤、張敬華涉受賄將受審

最高檢同日公布,西藏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張永澤、江蘇省委原副書記張敬華涉嫌受賄,將分別在西安和武漢出庭受審。根據此前中紀委通報,張永澤長期任職環保系統,嚴重破壞任職地區和單位的政治生態,利用職權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環評審批、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張敬華是首名落馬的十九屆中央候補委員,通報指其利用職權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開發、債務催收、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