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組織「光城者」的街站,有不少成員是年輕學生。(資料圖片)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港獨」組織「光城者」7名成員去年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7名被告中,其中6名今早(2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為首次有未成年者涉違反國安法被定罪。餘下的21歲男倉務員因尚未閱讀修訂版案情,獲准押後認罪,指定法官郭偉健將案件延至9月9日聽取其答辯,及處理辯方提出有關國安法判刑原則的法律爭議,期間為部分被告索取懲教院所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7名被告依次為17歲男生阮嘉謙、21歲男倉務員蔡永傑、16歲尹姓女生、17歲女生梁瀜允、26歲男售貨員陳右津、17歲男生蔣周政儒、19歲女生郭文希。他們同被控於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阮嘉謙和蔡永傑另涉爆竊案,二人被指於去年5月5日侵入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意圖在該處偷竊。阮嘉謙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蔡永傑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被指於大圍顯徑下徑口村管有2枝伸縮棍,及在手機管載有兒童色情物品,即306張相片及1段影片。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