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王珏 北京報道)中央網信辦網絡安全協調局局長孫蔚敏19日表示,新修訂的《網絡安全審查辦法》明確要求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網絡平台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審查。截至目前,已有20餘家擬赴國外上市企業向國家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進行了申報。她並強調,始終支持境內企業依法依規合理利用境外資本市場融資發展。

中宣部19日舉行「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介紹新時代網絡強國建設成就。孫蔚敏介紹,國家網信辦聯合相關部門修訂了《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從今年的2月15日開始正式實施,將網絡平台運營者開展數據處理活動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這種情形納入到網絡安全審查中,並明確要求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網絡平台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審查。根據《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對網絡平台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審查重點評估企業上市可能帶來的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者大量個人信息被竊取、洩露、毀損以及非法利用、非法出境的風險;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者大量個人信息被外國政府影響、控制、惡意利用的風險,以及網絡信息安全風險等因素。她表示,始終支持境內企業依法依規合理利用境外資本市場融資發展。

孫蔚敏還介紹,去年7月,為防範國家數據安全風險、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依據《國家安全法》《網絡安全法》,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按照《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對滴滴出行實施了網絡安全審查。下一步,中央網信辦將指導督促滴滴公司切實做好相應整改工作,消除安全風險隱患。

責任編輯: 許宣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