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特區政府今日(13日)公布第二階段消費券詳情,市民可於6月23日至7月23日登記領取,永久離港或有意圖永久離港的人士會被視為不符合領取資格,透過「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到內地養老人士,不會被視為不符領取資格。中大商學院亞太工商研究所名譽教研學人李兆波對此表示,政府限制移居人士領取消費券無可厚非,停止向他們發放消費券屬合理。
李兆波指,消費券金額不多,政府發放消費券主要為鼓勵在港消費,對市民而言發放應該從寬處理較好,不用區分離港後的定居地,做到「皆大歡喜」,惟部分已永久提取強積金人士意味已沒有意圖回港,停止向他們發放消費券亦是合理,建議在執行上可抽查個別人士的出境記錄以作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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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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