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的憲制安排完全是基於國家憲法,依據基本法立法原意與核心實質確定的。從法理邏輯上講,憲法是基本法的根源,基本法是凌駕於香港全部法律體系的核心,香港全部法律理念必須以基本法為準繩為尺度。「一國」毫無疑問就是「兩制」之本,「兩制」從法理邏輯上必須從屬於「一國」。中央堅持依法治港,推動香港實現由亂到治,有力彰顯憲法和基本法對「一國兩制」實踐正本清源、撥亂反正的重要作用,嚴謹嚴格體現了依法治港的法治精神。實踐證明,中央是香港特區法治精神的堅定維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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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