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政府將於明日(25日)在立法會首讀《2022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此次修訂建議將可公訴罪行的最高罰款額訂為一千萬元。勞工處處長孫玉菡今日(24日)在某電台節目表示,今次方案經過一段時間的討論,聽取各方意見,認為方向中肯。現時提出涉及極嚴重、可循公訴程序定罪由罰款50萬升20倍至1000萬,這與目前香港法例中列明的最高罰款額相同。

政府將於明日(25日)在立法會首讀《2022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中新社資料圖片)

香港建造商會會長林健榮表示,建築商現時已有很嚴重的罰則,要做好職安健,需持份者共同承擔責任。他指可公訴罪行只針對僱主及管理人,未對員工作出檢控,不是太公平。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表示,較高的刑罰能反映罪行嚴重性,本次修訂反映多年來的判罰過低。她認為目前罰款阻嚇力不夠,罰款應該與涉及的工程費用掛勾,并希望商界不要對號入座,若能保障到工人安全,就不會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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