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元朗上周五(4月29日)揭發的謀殺及當街拖屍案,涉案的女死者同居男友被控一項謀殺罪,另外三名同住的男女租客則被控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四人昨被押送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各人暫時無須答辯。裁判官施祖堯指控罪性質嚴重,遂應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6月27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其間死者男友沒有申請保釋,另三人雖有提出申請保釋,但被法庭拒絕,四人同須還押懲教所看管。

被控謀殺罪的男被告吳家聲(25歲,無業),控罪指他於今年4月28日至29日之間,在元朗洪水橋田廈路富安花苑某單位謀殺30歲女子葉芷菁。另外三名被控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的被告,分別為男子蔡志朗(31歲,倉務員)、女子鄭沛雯(28歲,家庭主婦)及男子陳穎康(27歲,倉務員),當中蔡與鄭屬夫婦關係,控罪指三人於同日同地阻止合法埋葬葉芷菁的屍體。

據悉,四名被告與女死者合租案發現場一個約700呎的三房單位,當中吳與女死者同住一房,蔡、鄭兩夫婦與兩名分別3歲及4歲的子女同住一房,而陳則獨住一房。上周五(4月29日)清晨約6時,警方接獲一名晨運跑步女子報案,指在田廈路發現一名男子以板車拖着一具人形物體,警員到場揭發命案並當場拘捕疑兇。經調查,警方相信距離現場約500米外的富安花苑一單位為命案第一現場,並在翌日以涉嫌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拘捕同住的另外兩男一女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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