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司法機構今日(29日)宣布,兩名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及陳政龍分別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任期由今年5月1日起生效,為期3年。
黃佩琪於1973年在香港出生,1995年及1996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2000年及2004分別在香港及文萊獲大律師資格,並於2001年起私人執業。2018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2020年至2022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陳政龍於1979年在香港出生,2001年在新西蘭奧克蘭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及商學士學位,2003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2004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並於同年起私人執業。2018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2020年及2021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兩人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責任編輯:
蔡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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