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方俊明)記者17日從廣東省公安廳獲悉,6月1日起在廣東全省範圍正式啟用「電子居住證」(深圳市除外),實現申領、簽發、使用全流程數字化管理,直接使用手機在「粵省事」平台領取和出示,無需領取實體證件。此舉旨在更好地保障流動人員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等合法權益,便利流動人員申領。

與廣東省居住證實體證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據介紹,廣東省「電子居住證」是廣東公安機關依託省政府電子證照服務系統,按照國家電子證照管理有關規範為符合申領廣東省居住證的流動人員,簽發生成的廣東省居住證電子文件。對需要使用實體證件的老年人等,可以自願申領實體證件。廣東省電子居住證與廣東省居住證實體證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備同樣服務功能。
廣東省「電子居住證」出示時有兩部分內容:持證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公民身份證號碼、相片、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有效期限;持證人的「粵居碼」,用證部門可以通過掃碼快速核驗真偽,在持證人授權下,用證部門可以聯網下載居住證電子證照加註件存檔。
登錄「粵省事」微信小程序即可直接申領
流動人員在廣東省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規定申領廣東省電子居住證,與目前實體證件申領條件一致。
對符合申領廣東省居住證條件的人員,可以登錄「粵省事」或「粵居碼」(「粵治安」)微信小程序直接申領,通過政務數據核驗的,無需提交任何材料;個別特殊情形無法通過政務數據核驗的,還需提供相關材料。啟用廣東省電子居住證後,居民可以直接使用手機在「粵省事」平台領取和出示使用。
責任編輯:
許宣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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