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再有25個指明地方涉及多宗新冠肺炎個案被納入強檢名單。政府今日(10日)就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該25個地方的人士,須於明日至後日(11日至12日)期間進行病毒檢測。

沙田乙明邨明信樓等25幢大廈納入強檢公告。(資料圖片)

政府指,如果市民正處於檢疫期間,無須遵從公告中的規定;如果市民於指定日期,曾在醫院或隔離設施接受治療或隔離,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另外,如市民在3個月內曾經檢測呈陽性結果,亦無須按公告的規定檢測。

同時,政府提高不遵從強制檢測指示及強制檢測公告的罰則,最高可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在圍封強檢行動中沒有接受檢測的人士,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25幢被納入強檢公告的大廈分別是:沙田乙明邨明信樓、筲箕灣耀興道63號東霖苑、元朗宏業西街29號宏富苑、沙田銀禧花園6座、大埔富善邨善翠樓、天水圍天恒邨恒貴樓、藍田平田邨平旺樓、石硤尾石硤尾邨美如樓、大埔太和邨麗和樓、九龍灣啟業邨啟盛樓、秀茂坪曉麗苑曉星閣、大埔逸雅苑逸欣閣、葵涌荔景邨風景樓、將軍澳慧安園4座、深水埗海達邨海榮樓、觀塘翠屏(北)邨翠榕樓、鑽石山鳳禮苑鳳欣閣、天水圍天瑞邨瑞輝樓、屯門兆安苑定禧閣、沙田新田圍邨盛圍樓、青衣青敬路75號宏福花園2座、大圍美田邨美全樓、粉嶺祥華邨祥德樓、荃灣石圍角邨石葵樓、葵涌葵芳閣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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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宋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