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弦)特區政府將於本周四(4月7日)向市民發放第一階段電子消費券,預料會刺激市民外出消費。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昨日(4日)在電台節目上表示,今次消費券使用期較長,呼籲市民視乎疫情彈性使用,無須急於外出消費,並預計商戶較後時間會推出更多消費券優惠。她續指,如市民近日遺失八達通卡,仍可致電熱線或透過網上更新資料,但最快要到下月1日才能領取第一期消費券;至於另外三個電子支付平台則可於更新資料後的一星期至兩星期後獲補發。

◆ 預計商戶較後時間會推出更多消費券優惠。圖為商戶以消費券吸引市民消費。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約630萬名合資格市民,將於本周四獲發放第一階段電子消費券。王學玲指出,除八達通不設消費期限外,以其他支付工具領取的首階段消費券使用期限至10月底,發放模式與去年一樣;而透過八達通則會分兩期發放,八達通卡用戶第一次領取金額不會超過3,000元是受限於儲值額上限,市民領取第一期4,000元時要分多次拍卡。

若遺失卡損失更大

被問到可否提高八達通卡儲值額上限,以方便一次過領取第一階段5,000元消費券時,王學玲解釋要考慮安全和系統提升問題,「因為消費券金額大,如遺失八達通卡,市民的損失會很大。」她指提升儲值額上限涉及系統更新,全港的拍卡點都要作系統提升和測試,難以在短期內進行。她舉例指出,上次八達通將儲值上限由1,000元提升至3,000元,亦花了逾一年時間。

王學玲表示,在4月社交距離措施未放寬前發放消費券,是因為了解到不少市民疫情下面對經濟壓力,希望盡早發放首階段消費券,以幫助受疫情影響的市民紓困。王學玲強調,市民無須急於在首兩日外出消費,應視乎疫情彈性使用,「市民亦可選擇待疫情受控,商戶推出優惠時使用,以推動經濟復甦。」

她表示已與有意參與發放第二期電子消費券的支付平台公司會面,強調要加入成為消費券支付工具,需有一定普及性,以及有防止套現及海外使用消費券的技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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