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於2019年10月入稟高等法院,指控3名煽暴派時任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林卓廷及毛孟靜,於同年8月12日一個有傳媒在場的場合上,公開說出對他構成誹謗的字眼。何要求法庭頒令3人向他作出賠償,同時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3人及其代理人再發布及傳播相關言論。
案件至今仍未正式開審,不過與訟雙方早前達成共識,向法庭表示希望有陪審團參與本宗誹謗案。經考慮後高院原訟庭法官歐陽桂如今日(18日)頒下判詞,認為本案的情況適合加入陪審團,故下令按與訟雙方的共識,於本案審訊時加入陪審團參與。
原告為何君堯,被告依次為郭榮鏗、林卓廷及毛孟靜。入稟狀指,3名被告在2019年8月12日一個公開場合,向原告大叫「何君堯,黑社會」,當時有媒體正在拍攝,多段影片拍攝到上述情況及廣泛流傳片段。
法官於判詞指本案涉及到一宗香港社會事件,所有涉案人士在案發時均是立法會議員,其中何是執業律師,而郭則是大律師及法律界議員,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而一眾陪審員為公眾人士,適合以公眾的眼睛去裁定事件有否對何的名譽構成誹謗。
根據資料,2019年8月12日,警方邀請傳媒及立法會議員,到粉嶺機動部隊基地參觀和了解警方示範新購水炮車的試車情況,在議員向警方的問答環節,包括郭榮鏗、林卓廷和毛孟靜在內的多名攬炒派議員,在場大叫口號和展示標語。
責任編輯:
蔡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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