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在北京開幕。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向大會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草案)》的說明。王晨表示,前五屆香港全國人大代表選舉,都採取成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選舉會議的形式提名並選舉產生全國人大代表,這一做法實踐證明是可行的,建議仍沿用成立選舉會議的辦法。

2021年3月,全國人大作出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據此修訂了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重構了香港選舉委員會。王晨表示,以選舉委員會委員為主體組成選舉會議,可以充分體現「愛國者治港」,不超過1500人的規模也比較適當,結構更加優化。因此,草案規定:香港的選舉會議由選舉委員會委員中的中國公民組成。

關於候選人的提名人數,王晨表示,為了維護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的嚴肅性,避免提名的代表候選人過於分散,保證選舉的順利進行,草案將香港全國人大代表候選人的提名人數確定為15人。

關於參選人條件,王晨表示,全國人大代表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必須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得有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因此草案規定:任何人因危害國家安全被法院判決有罪的,即喪失參選資格。同時,在相關條款分別作出規定,因危害國家安全被法院判決有罪的,由選舉會議主席團、全國人大常委會分別作出決定,不將其列入候選人名單、從候選人名單中除名、確定代表當選無效或者確定終止其代表資格。

3月9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小組會議審議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草案修改稿。

責任編輯: 宋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