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快測呈陽者收到隔離令或檢疫令後,要隔離多久才能重返社區?
◆A:不論是呈報人或同住家人,若已接種兩針疫苗,只要在呈報後第六日及第七日,連續兩天快測陰性,隔離令或檢疫令可視為完結。若然未接種疫苗,則需要隔離14天,並獲得連續兩天快測陰性。
Q2:快測呈陽者符合Q1中7天後重返社區的條件,但衞生署簽發的隔離令卻寫明為期14天,要如何處理?
◆A:隔離令是依照一般情況頒發,默認所有人均為14天,但對於上述已符合痊癒標準人士,有特別條款說明,滿足條件下可解除隔離。
Q3:快測已呈陰性,但是再做核酸測試又呈陽性,是否屬再次確診?
◆A:視乎病毒量水平及檢測時間。曾經感染人士確有可能再次染疫,但是兩次感染應該相隔一段日子。如果兩次檢測之間相隔很短,病毒量亦低(CT高於30),則視為無傳染性的復陽個案,不會重新確診。
Q4:透過快測平台呈報後,會否獲分配至社區隔離或治療設施?
◆A:隨着更多社區隔離及治療設施建成啟用,新感染個案年齡介乎18至65歲,屬輕症或無病徵,特別是有高風險人士同住(長者、兒童等),患者會安排入住設施。
資料來源:衞生防護中心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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