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方俊明)珠三角防疫打擊走私偷渡措施「加碼」。繼珠海、惠州發出通告「懸紅」徵集走私偷渡線索後,江門市新會區、台山市打擊走私領導小組辦公室亦設立100萬元(人民幣,下同)舉報獎勵款項實行反走私、反偷渡線索舉報獎勵。

記者17日從江門市新會區、台山市獲悉,為最廣泛地動員群眾參與反走私、反偷渡專項治理行動,扎牢常態化疫情防控「外防輸入」防線,有效防範境外疫情輸入,江門市新會區和台山市打擊走私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設立100萬元舉報獎勵款項實行反走私、反偷渡線索舉報獎勵。

據通告指出,提供江門市新會區、台山市範圍內參與或從事走私活動、偷越邊境、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等非法活動線索,公安機關尚未掌握且經查證屬實,將予以獎勵。

舉報走私偷渡活動線索,按下列標準給予舉報人(單位)一次性獎勵:舉報走私違法犯罪活動被認定違法犯罪的,給予最高3萬元獎勵;舉報運送、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線索的,每查獲1名組織者(俗稱「蛇頭」),獎勵2萬元;每查獲1名偷渡者,獎勵5000元,同一案件最高給予3萬元獎勵。

據悉,相關線索已獲得其他部門同類獎勵的,不得重複申請以上獎勵;對不同人員就同一線索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的,按舉報時間順序確定一名獎勵人(單位)。該通告實施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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