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確診者足跡遍全港,社會一直有意見認為要在「安心出行」中加入追蹤功能,協助個案追蹤。私隱專員昨日表示,私隱條例並沒有明確條款禁止有關做法,又表示《私隱條例》有豁免條文,如果涉及公眾或社會利益有關的健康事宜,就可免受限制使用資料。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黎棟國昨日在立法會上建議「安心出行」考慮加入追蹤功能;議員簡慧敏亦認為市民生命健康應比私隱的關注優先,要求特區政府推出「安心出行」實名制。

私隱專員鍾麗玲回應表示,如果「安心出行」應用程式加入追蹤接觸者的功能,並不違反《私隱條例》,只要收集資料時告知使用者收集的目的及可能轉交資料的對象,比如要列明使用者的資料可能會轉交衞生署協助個案追蹤等。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則表示,特區政府非常注重市民私隱,但目前疫情非常嚴峻,政府在制訂政策時會考慮合法性,和平衡私隱的關注,希望市民體諒,同心合力,戰勝疫情。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薛永恒昨日在網誌撰文則指,至今已有超過43萬市民通過「安心出行」的提示作檢測,當中62名市民驗出病毒陽性,且大部分都是近期個案,證明「安心出行」的提示有一定成效,並能配合衞生防護中心的流行病學調查及追蹤病毒的工作。他續說,暫存在「驗證二維碼掃描器」程式內的資料只會儲存31天作防疫抗疫相關用途,資料會經加密處理,成為不可辨識個人身份的資料,即使處所人員亦無法查閱,並期望透過提升科技加強香港控疫能力,早日擊退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