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政府將會於下月中在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率先推行「疫苗氣泡」,下月24日將擴大至康文設施及學校等。教育局今日(20日)向全港學校發出信函,指「疫苗氣泡」由2月24日起涵蓋學校,所有幼稚園、中小學及補習社的教學及非教學人員、在校園內提供服務人士及到訪者,須出示至少已打一針的新冠疫苗記錄,才可進入學校。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所有由學校直接僱用的教學及非教學人員,若只接種了一劑疫苗,須在2月24日的8星期內,即4月21日前完成接種兩劑疫苗。持有效醫學證明或懷孕員工可獲豁免打針,但仍須3日做一次檢測。學校應妥善登記及保存有關疫苗記錄的名冊,並須於「疫苗氣泡」推行之前,盡快通知所有受影響者,即包括所有教職員、校巴營辦商、小食部營辦商、家長、保姆及義工等有關安排。

發言人說,雖然有關「疫苗氣泡」安排並不適用於學生,但教育局呼籲適齡學生盡快接種疫苗,以加強對自身及其他人的保護,日後亦可有更多機會參與學習和課外活動。

局方又指,在「疫苗氣泡」措施生效後,所有未接種疫苗的學校僱員(獲豁免者除外),將不准於非暫停面授課堂期間,進行任何線上或校外的教學或其他工作,他們亦不會獲發以公帑支付的薪酬。學校管理層並無責任就個別員工沒有履行有關「疫苗氣泡」的安排,批出員工假期。

局方強調,對於指稱不能在「疫苗氣泡」安排實施前接種疫苗、擔憂疫苗安全及效用、或有健康狀況但未能出示有效的相關醫學證明書的職員,在一般情況下,學校不應批准其在沒有履行有關「疫苗氣泡」的安排而申請的假期。若沒有接種疫苗的員工強行回校工作,將與未經許可而進入學校者無異,他們或會受到紀律處分,而視乎情況,甚至會面對法律行動。

責任編輯: 于丁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