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記者 施文達、周揚、 李斯達)香港回歸前,港英政府埋下許多政治「地雷」,例如香港記者協會、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及已停運的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由1995年起每年舉辦的所謂「人權新聞獎」,屢被新聞業界質疑其公信力,而去年多個獲獎「作品」涉及抹黑警隊及中央政府,當中「台獨」分子吳叡人一篇鼓吹「港獨」的毒文竟獲頒優異獎。

吳叡人與羅冠聰、鄭宇碩等亂港分子關係密切,2018年在台灣民主基金會論壇上,煽動港人對抗國家。

兩名法律專家審閱該文後指出,此文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20條「分裂國家罪」或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或刑事罪行條例第9、10條的「煽動意圖罪」,至於主辦方或涉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煽動意圖罪」,促請警方調查。

「獨」文刊網頁任人下載

所謂「二○二二年人權新聞獎」,今年元旦日已在香港外國記者會網站上載報名平台地址,至於去年該獎的得獎名單及作品,仍繼續在人權新聞獎的網站發布,其中獲「中文評論優異獎」的「致一場未完的革命」,是「台獨」分子吳叡人在台媒《報道者》發表,大公報記者在人權新聞獎網站點擊及下載該篇評論,發現文章充斥鼓吹「港獨」、煽動暴力的言論,包括「光時」、「獨立」、「奪取自治權」等,甚至鼓吹「香港自主選擇結盟對象來圍堵中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混淆是非 煽動市民憎恨國家

退休法官黃汝榮審閱了該篇所謂評論,認為該文有煽動市民對國家憎恨的情緒。黃說以A601《香港回歸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一併審視,這篇文章及人權獎主辦方,有機會涉嫌干犯「煽動意圖罪」。

黃汝榮續指,該篇獲獎文章的作者亦需負刑責,只要文章屬於顛覆國家政權行為的一部分,便有機會干犯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換言之,作者吳叡人若有在其他場合宣揚文內的「港獨」、「自決」等顛覆國家政權言論,同樣涉違香港國安法。

至於舉辦方及評審團,黃汝榮說評審團或不涉及刑責,但是,主辦方中哪些人決定批准將這篇「獨」文發布,則涉嫌干犯A601《香港回歸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煽動意圖罪,黃汝榮促請警方主動介入調查。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閱畢該篇所謂人權獎論文後,直斥作者混淆是非,顛倒黑白,試圖誤導市民,通過該文章發表失實言論,抹黑國家和特區政府,誣陷香港警察使用過分武力、濫捕、強姦犯人等,煽動鼓吹「港獨」、「時代革命」等,意圖挑起市民對國家和特區政府的憎恨,慫慂市民不遵守法律。

傅健慈指出,作者吳叡人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0條「分裂國家罪」或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也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9、10條的「煽動意圖罪」,最高可處監禁三年。

傅健慈呼籲執法部門盡快展開徹底調查,把相關人等繩之於法,並依法要求相關服務商移除這篇文章或有關信息。

大公報向記協及香港外國記者會查詢,截稿前未有回覆。

吳叡人播「獨」臭名遠播 勾連通緝犯 荼毒學生

「台獨」學者吳叡人,現任蔡英文政府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員,長期投入反華運動,2014年推動台灣的太陽花學運後,吳叡人將其「獨」爪伸延荼毒香港學子。吳在2014年與其他播「獨」學者,包括正被國安處通緝的練乙錚等人,為港大學生會學苑編著的《香港民族論》發表鼓吹文章,煽惑「港獨」。

吳叡人(資料圖)

獲台資金 搞所謂「台港前線」

吳被禁入境後,在台灣荼毒香港年輕人,他接受訪問時曾透露雖然不曾在香港教書,但香港學生和他通信,寒暑假來找他,交流思想、理念云云:「香港沒有老師教他們這些,我就盡量教」。

吳叡人不斷獲台灣政府提供資金,與亂港勢力緊密合作,搞所謂「台港前線」。2018年由台灣民主基金會舉行的「捍衛民主:探討中國影響下的香港經驗並思考台灣反制之道」論壇,吳叡人與梁國雄、羅冠聰、鄭宇碩及現已解散的華人民主書院董事曾建元在會上煽動「香港做台灣對抗中國的前線」。

吳叡人2019年成立「台灣公民陣線」,至今仍勾結通緝犯羅冠聰及張崑陽等人,搞網上聯線反中亂港。

記協六宗罪

罪行1:涉嫌勾結外力

•由香港外國記者會、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及香港記者協會合辦的2019年人權新聞獎,BBC北京分社拍攝的紀錄片《China's Hidden Camps》竟獲紀錄片(英文)獎項,該片造謠抹黑新疆有所謂「再教育營地」。

罪行2:抹黑特區政府

•2019年起,以年報抹黑特區政府,包括2019年所謂「紅線扼殺自由」、2020年「危城下的自由」及2021年「破碎的自由」等,妄稱國安法下「恐懼瀰漫」。

•在《蘋果》停刊後,稱對有傳媒採取下架或離港「保平安」感「憂慮」,更稱「白色恐怖」無處不在云云。

罪行3:盲撐「黑記」

•沒有批評暴徒「記者」的行為,反斥警員「濫用」武力。

•質疑警方故意妨礙傳媒採訪,曾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提出13項投訴,被裁定敗訴。

•國安法實施後,發聲明詆毀國安法條文「嚴苛」,更抹黑國安法令人權保障「將變得毫無意義」云云。

罪行4:荼毒學生 縱容「童記」

•會員證門檻低,學生會員證僅20元。前年五月,有「童記」身處暴亂現場,時任記協主席楊健興不認為「童記」採訪現場有錯。

罪行5:阻撓政府打擊假新聞

•今年七月發表年報詆毀特區政府制訂假新聞法是「追殺」《蘋果》、《立場》。

罪行6:選擇性捍衛同業權益

•去年8月15日,大公報記者採訪時遭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等暴徒包圍,記協未有維護新聞同業權益及譴責許智峯等人惡行。

•前年8月13日,環球時報記者在香港機場遭暴徒禁錮及毆打,記協發聲明「呼籲」要清楚展示記者證件,更將矛頭指向內地記者。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