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44人被控暴動罪,是修例風波黑暴案中,警方首宗提控最多人數的案件
案件一:德輔道西近西邊街暴動
被告:3人,包括湯偉雄和杜依蘭夫婦及16歲姓李女生
進展:3人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法律觀點爭議和定奪:
湯偉雄就「共同犯罪原則」是否適用於非法集結及暴動罪等法律爭議,上訴至特區終審法院。終院日前裁定,基本形式的「共同犯罪計劃」原則不適用於非法集結及暴動罪
針對「參與」是構成非法集結至關重要的元素,終院指,不在非法集結或暴動現場的被告,不可被視為主犯,但推動、鼓勵或促進非法集結或暴動的煽動協助教唆等行為,不論是否在現場,亦可以按「從犯罪行」及「不完整罪行」的原則,被判以與主犯一樣的刑罰
案件二:德輔道西近皇后街參與暴動
被告:24人(16男8女)
進展:1人認罪,20人被裁定罪成,3人脫罪。法官運用終院「共同犯罪原則」上訴案的裁決,認為各被告有「參與其中的意圖」,裁定眾人以主犯角色參與暴動。案件押後至12月4日求情
案件三:干諾道中及文華里交界暴動
被告:17人,其中甄凱盈(22歲)及廖天駿(28歲)缺席聆訊被法庭通緝
受審被告:陳偉林(21歲,廚師)、陳澤峰(22歲,電腦技術員)、布紫晴(24歲,教師)、何栢耀(17歲,學生)、梁志鵬(20歲,學生)、楊位醒(31歲,廚師)、彭雨彤(20歲,學生)、劉耀銓(28歲)、廖頌賢(30歲,機師)、陳永琪(28歲,護士)、林皓正(22歲,電器技工)、廖紫婷(19歲,學生)、李樹樺(21歲,無業)、胡嘉俊(21歲,地盤工人)及張雯曦(19歲,無業)
進展:已完成結案陳詞,因等候終院就「共同犯罪原則」的上訴裁決結果,押至12月30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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