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鄒幸彤等26名攬炒政棍,分別被控去年6月4日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在維園的未經批准集會。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被控煽惑他人明知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共4罪,三人則否認控罪。法官胡雅文本月4日裁定黎智英等3名被告的控罪全部表證成立。所有辯方證人今日(9日)完成作供,法官胡雅文將案件押後至本周四(11日)進行結案陳詞。

亂港黑手黎智英早前被鐵鏈纏腰、鎖上手扣,再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提訊。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攝

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續審,下午由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自辯,她聲稱,案發日帶同蠟燭及白花到維園,純粹為測試會否因此被警方拘捕,自己無意參與悼念活動。控方表示,警方在維園設置6個揚聲器,警告市民不要聚集,何則聲稱沒印象,亦沒有留意廣播內容。

本案原有26名被告,其中16人早前已認罪,被判監禁4至10個月,羅冠聰及張崑陽已離港潛逃,本月1日認罪的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則還柙至本周五(12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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