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中《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正式在港落實,選委會、立法會和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都重新規劃。全新的選制規則,令很多人都對此抱持憂慮和懷疑,事實上,新選制下的立法會反而更多元。

新一屆立法會由功能界別、地方直選、選舉委員會界別組成。前兩部分均參考舊制框架:功能界別議員各自代表自己所屬專業界別,地方直選議席由市民在地方選區一人一票產生。新增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則由9月投票產生的1500名委員中選出40人擔任。所有立法會參選人均需得到所屬界別(選委會/功能界別/地區選民)及選委會5個界別各一定數量的提名,方可入閘參加選舉。

新模式下,所有當選的議員都具備應有的素質和社會的廣泛支持,因為選委會的5個界別包括全港各行業、各階層的團體,候選人要爭取5個界別的委員支持,就要對香港的狀況有宏觀充分的理解,以及對社會有務實的理念和遠見,才能得到不同人士的提名。加上自身類別的人士投票表示認可,更能保証議員的認受性和能力。

而且,新選制也大幅降低以往政黨團體「套餐式」投票入閘,和當選後捆綁式支持或反對,不時出現為政治理念而「以死相抵」,拋棄普羅大眾和自身界別福祉的情況。立法會是一個微縮的社會,議員為代表的類別爭取利益,行業間磋商合作、組織間調解平衡,尋求社會長遠發展。不論議員所屬選委會還是地區直選或功能界別,本質上他們是以行業和社會團體劃分,背後皆由社會大眾推舉出任,理應以民生和經濟主導,表達自己團體的需求和維護利益,以往被忽略的聲音在新制下能在兩邊分組中發揮,求同存異,平衡少數派利益,減少分組點票出現一面倒的情況。

如此一來,政府能夠在立法會接收更多元全面的聲音和具建設性的反饋,協調出最適切的議案,為香港鋪就穩健的未來。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