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47名攬炒派早前組織或參與所謂「35+初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法庭早前批准14人獲准保釋侯訊,餘下33人須還柙。被告之一,還柙半年的立法會前議員陳志全,9月16日獲國安法指定法官、高院法官杜麗冰批准其保釋申請。杜官今日(2日)頒下書面判辭,指配以嚴謹的保釋條款,相信陳保釋後不會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陳志全保釋條件包括10萬元現金擔保,伴侶程先生、人民力量前黨友袁彌明及一名餐廳東主各10萬元人事擔保,每星期到北角警署報到4次。保釋條件另外包括不得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言論或作出任何行為,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或根據其性質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的罪行,不得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不得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各級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以及晚11朝7的宵禁令。
至於同案另一被告、立法會前議員范國威,則於9月7日被杜官拒絕保釋申請。杜官今日在書面判辭中表示,觀看關於范的片段,以及留意其過往言行,認為若批准范的保釋申請,對方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故反對他的保釋申請。
一眾就初選案被捕的人士中,現時有14人分別獲准保釋,包括黃碧雲、楊雪盈、鄭達鴻、李予信、鄒家成、林景楠、彭卓棋、呂智恆、劉偉聰、何啟明、柯耀林、施德來、余慧明和陳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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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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