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有小部分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至今仍未拍卡領取,政府今日(26日)宣布,把消費券領取期限延長,所有批次及期數的消費券領取期限會一律延長至明年9月30日。

政府自8月1日開始分批及分期向成功登記的市民發放消費券,選擇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在使用消費券前須先拍卡領取。市民可到設於港鐵站、輕鐵站客務中心、指定碼頭及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領取站,指定便利店和超級市場,八達通服務站或透過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拍卡。根據原先安排,市民必須在每期消費券發放日期起計的三個月內拍卡領取,逾期未領的券額會自動失效。

這次改動並不影響政府透過八達通向合資格市民發放消費券的現有其他安排。

責任編輯: 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