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本港立法規管劏房租務終於邁出一小步。本港作為國際都會、富裕社會,卻有20萬人居住在劏房、籠屋等惡劣環境內,情況不可接受。解決劏房問題已不只是單純的房屋和居住問題,而是關係到如何解決貧富差距、保持社會公平的問題。對於立法規管劏房租務邁出的第一步,不少意見認為聊勝於無,只是勉強「收貨」。為今之計,政府除了要嚴格執法、切實保障租戶利益外,更應密切觀察條例生效後的情況,做好準備持續修例彌補不足,包括將起始租金納人規管,給劏房租戶提供必要保障;長遠還是要加快增建公營房屋,讓本港盡快告別劏房。

劏房林立被視為「香港之恥」,是香港「黑暗可悲的一面」,根本不應存在。今年7月,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講話中談到對香港的「四個期盼」,其中之一就是香港要告別劏房、籠屋;剛過去的國慶日前後,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曾探訪劏房、籠屋住戶,對市民的擠迫居住條件感到心情沉重,駱惠寧指出,「必須加大力度解決住房問題」既是中央的關切,也是廣大市民的期盼。

劏房不僅存在面積狹窄、衞生不潔、安全隱患等諸多問題,而且租金尺價堪比甚至高過豪宅,不僅極不合理,更對劏房租戶這個社會最基層的群體構成沉重生活負擔,明顯有違社會公平正義,因此要求立法規管劏房租金的呼聲早已有之,而且日益強烈。本港雖然有公屋制度,近年政府也為正在輪候公屋的市民提供過渡房屋及租金津貼,構建了一定的社會安全網,但仍然有相當部分人在安全網之外,包括20多萬劏房戶。對於他們的困境,政府非但不能視若無睹,而是責無旁貸要給這些最基層人群紓困減壓。

儘管劏房問題關係到基本民生保障和起碼社會公平,但就立法規管劏房租務一直存在爭議,甚至有政府官員亦曾聲稱,擔心劏房租金加租幅度太低,會影響業主出租意慾,令供應減少,反而不利租戶。這種說法是不是「替業主張目」,見仁見智;但看問題的立足點,實在有點惹人質疑。地產及建造界議員石禮謙亦認同,劏房問題不只是房屋問題,而是貧富差距問題,當市場無法運作,政府便要干預,他強調自由市場就是要共享富裕,讓市民過得有尊嚴,希望資本主義社會變得「有良心」。很明顯,規管劏房租務、為劏房租戶提供基本保障必要迫切,符合民意民心所向。

政府和立法會共同努力完成劏房租管的首次立法工作,是保障劏房戶邁出的小小一步,縱然很多意見認為缺陷多多,尤其是沒有訂立起始租金惹來很多不滿,但也聊勝於無。不過必須看到,完成立法絕不意味萬事大吉,相反有很多後續的工作必須要做,才能盡量讓法例保障劏房租戶的初衷能夠得到體現。政府應開始搜集登記劏房的數據及租金,負責執法的差估署要加強宣傳監管,依法懲處違法業主;有關注團體及社會人士均指出,目前條例存在不少漏洞,包括無規管起始租金、無釐清業主的維修責任,以及續租期亦未有充分保障正輪候公屋的劏房租戶等,對此政府應積極回應,及時觀察檢討條例落實的效果,如果條例的漏洞顯現、無法達至立法初衷時,就要果斷啟動條例修訂。這是良政善治應該有的基本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