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3日,陳同佳(左)出獄當日,管浩鳴在旁協助。(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自2019年10月因洗黑錢案出獄後,一直住在警方提供的安全屋內。多間傳媒今日(13日)報道指,陳同佳3個月前已離開安全屋,遷往遠離市區、位處深山的地方。

報道指,今年6月至7月期間,陳同佳獲安排離開安全屋,遷往遠離市區的地方。警方起初仍提供24小時貼身保護,但人手明顯減少,之後見新安排順利,警方遂結束保護行動。

陳同佳2019年10月23日出獄,他出獄時表示願意赴台投案自首。協助他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多次表示,問題不是陳同佳不願到台灣,而是他沒辦法取得赴台簽證。管浩鳴9月19日曾對記者表示,陳同佳的近況沒有什麼特別,未來仍然會前往台灣。被問及陳同佳何時到台灣自首,他表示「不如問台灣政府好過」。

保安局早前回應指,只要台灣當局不再政治操弄,批准陳同佳入境,雙方警務單位便可隨即展開行程安排研究,以認真和務實的態度處理事件,案件就能得到了結。

責任編輯: 蔡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