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日前在施政報告措施記者會,被《眾新聞》記者問到會否承諾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時不會「以言入罪」,鄧炳強回應說,犯罪須證明有行為及意圖。《眾新聞》其後以「鄧炳強拒保證23條不以言入罪 03年港府曾明言不禁非暴力手法」為題報道。保安局昨日發表聲明,批評《眾新聞》企圖令其讀者誤解鄧炳強的解說,並對有關的誤導性報道深表遺憾。

●保安局對《眾新聞》的誤導性報道深表遺憾。圖為鄧炳強當日在施政報告措施記者會。 資料圖片

在當日記者會上,《眾新聞》記者指,政府在2003年處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時曾說過不會「以言入罪」、會遵守《約翰內斯堡原則》,問鄧炳強會否承諾政府未來處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時同樣會遵守《約翰內斯堡原則》。

當時回應指犯罪須證行為意圖

根據特區政府新聞處當日上載的問答全文,鄧炳強當時回應說,特區政府執法除了看行為,也看意圖,而特區政府一定要有充分證據,律政司也會詳細研究是否有足夠證據去檢控,不是草率決定。「你係咪就咁講一句嘢就會入罪呢?當然我哋會睇究竟你有無意圖去犯你所講嘅罪行。我諗你唔能夠簡單就咁講你嗰四個字(以言入罪)就話係。」

《眾新聞》記者追問《約翰內斯堡原則》、即不會「以言入罪」的原則會否適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鄧炳強說自己已回答了,「唔係就咁講一句嘢就算,除咗我哋拘捕,律政署(律政司)會睇證據係咪檢控,所以我相信唔會出現你剛才所講嘅情況。」

屈鄧拒承諾《約翰內斯堡原則》

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翻查《眾新聞》網站,其於10月8日發布題為「鄧炳強拒保證23條不以言入罪 03年港府曾明言不禁非暴力手法」的報道,其中聲稱鄧炳強「拒絕承諾立法時會遵守保護表達自由的《約翰內斯堡原則》」。

保安局昨日發表聲明表示,鄧炳強在日前記者會上回應有關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會否以言入罪時清楚解釋,犯罪需有行為和意圖的元素,並有充分證據,以及律政司詳細研究有否足夠證據才作出檢控,不是草率決定,並非一句說話就可以入罪。多間媒體相關報道與鄧炳強上述說法相符,「對於《眾新聞》指保安局局長拒絕保證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不以言入罪,實屬誤導,對報道表示遺憾。」

責任編輯: 李知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