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提出「北部都會區」和港深同城發展的嶄新概念,以及增加土地供應的方略,描繪了遠景發展藍圖,目標宏大、方向正確,社會各界肯定並且殷切期待。昨日立法會答問會,多名議員關注「北部都會區」需時20年發展太長,建議政府壓縮審批程序;特首林鄭月娥亦表明將大刀闊斧精簡涉及土地發展的法定程序。在由亂及治、重回正軌的大環境下,昔日干擾掣肘本港發展的政治阻力不復存在,政府完全有空間、有能力全面檢視法例、諮詢、審批等各環節,以有利發展為依歸,精簡流程,目標為本,加強問責,提升效率,為實現新發展藍圖提供制度保障。

近20年來,本港土地供應遠遠滯後發展和居住所需,問題越積越嚴重,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土地發展程序冗長。2000年後的新發展區計劃,平均需時17年,古洞北、洪水橋項目的發展時間分別為16年及17年。「北部都會區」和與覓地相關的項目規模更大,涉及開發濕地、推動創新、跨境鐵路建設等複雜問題;計劃無疑給香港帶來美好遠景,但立法會議員、社會人士擔憂計劃發展需時更長,錯失難得的發展機遇,也拖延解決土地房屋供應不足的迫切問題,希望政府壓縮土地生產程序,盡最大努力減省開發時間。

首先,精簡諮詢程序。現時申請改變土地規劃,需經過城規會的多重諮詢程序,這些程序雖然可以增強持份者參與、提升透明度,但實際上不少諮詢重重複複、沒完沒了,導致整個規劃進程被嚴重拖慢。因此,政府必須通過修例,精簡公眾諮詢階段,減省通過城規程序的時間,以助加快發展步伐。

其次,從法例上拆牆鬆綁。特首林鄭月娥承諾,當局會精簡法定程序,希望明年內可提交修訂條例,涉及最少4項條例,包括城市規劃條例、填海相關條例、路政及收地的法例,政府會全面檢視。透過修例適當簡化和加快改劃土地用途、規劃及相關審批程序,加快土地供應,包括釋放新界祖堂地,騰出更多土地作發展之用。立法會議員、相關土地利益攸關者,應積極支持配合修例。

第三,設立高層次的專責部門領導發展。「北部都會區」規劃龐大,涉及制定規劃、拓展土地等跨部門工作,特首林鄭月娥提出可能需要設立副司長職位作統籌。有熟悉新界北的政界人士認為,政府應設立一個專責小組或「新界北辦事處」,由規劃署、土木工程拓展署、運輸署、環境保護署人員組成,負責統籌溝通及高效執行,「一條龍」完成規劃、決策、執行,大幅減省政府各部門重複協調的時間。有關建議值得政府認真考慮、積極採納。

第四,訂立清晰明確的時間表和問責制。以往香港受政爭氾濫阻撓,導致不少大型基建項目及新發展規劃被一拖再拖,更令香港錯失不少發展機遇。如今香港迎來一心一意謀發展的良好形勢,掃除了政治干擾,更要以「不進則退、慢進也是退」的緊迫感追落後,時間表可以進取一些,並且訂立目標為本的問責制度,包括制訂分階段流程的時間表,每個部門要嚴格遵循既定的時間表,就發展進度向專責首長負責,專責首長則要定期向立法會匯報,讓社會了解項目進度、接受公眾監督,避免重演以往大型項目費時失事的情況。

「北部都會區」具拓展發展空間、提供大量就業機會、滿足經濟和民生需要、優化環境的多重功能,尤其是可以促進創科發展和與深圳協同發展,政府、社會各界都要以只爭朝夕的態度,攜手合作,確保宏大新遠景高效推進。

責任編輯: 李知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