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警方前年10月在大角咀搗破黑暴軍火庫,搜出大量懷疑汽油彈、航拍機、炸藥原材料及手機引爆裝置等武器,兩青年早前在區域法院分別承認「串謀製造爆炸品」、「管有爆炸品」等3罪。法官李慶年昨日判刑指,本案經精密周詳計劃,兩被告將單位用作爆炸品工場,形同小型軍火庫,犯案意圖嚴重,帶有恐怖主義成分。兩被告曾研究及製造爆炸品,惟一旦實驗失敗或發生意外,將禍及住宅附近的無辜市民,判涉案無業青年監禁4年,另一名中五生則判囚2年7個月。

●警方在偵破大角咀黑暴軍火庫記者會上展示檢獲的證物。圖中為炸藥原材料。資料圖片

被告分別為無業漢男子董上琳(23歲)及學生丁展峯(18歲),兩人承認串謀製造爆炸品及管有爆炸品兩罪,包括於2019年10月3日至15日,在香港串謀製造爆炸品,即黑火藥和鋁熱劑,及同年10月15日於大角咀一單位管有爆炸品,即硝酸鉀、碳、鋁、銅、氧化鐵、蔗糖及鎂。

董上琳另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即在同日同單位內管有玻璃樽、毛巾、汽油、內含環己烷及甲基環己烷的有機混合劑、甲苯、6個含汽油毛巾布碎的玻璃樽、航拍機及連用的投擲裝置。

戰術裝備夠逾十人使用

就串謀製造爆炸品及管有爆炸品罪,李官昨日在判刑時指出,本案涉及研究和製造爆炸品,遙控汽油彈亦可隨時使用,其他戰術裝備也足夠超過十人使用,相信本案串謀人數多於兩人,涉案單位形同小型軍火庫,其目的和意圖帶有恐怖主義成分。

●當日警方偵破大角咀黑暴軍火庫行動中,拘捕兩名涉案疑犯。資料圖片

他續說,兩被告管有的爆炸品材料,可以製成700克硝酸火箭。假設其中723克硝酸鉀用於製造黑火藥,就不能用作製作硝酸火箭。不過,硝酸鉀不難在市場獲得,因此兩被告很容易便能製成另外700克爆炸品,潛在人身傷害及財物損毀的風險不可忽視。

李官指出,兩被告串謀其他人製造黑火藥及鋁熱劑,但在警方拘捕前,黑火藥已成功製成及在其他地方使用。雖然兩被告曾試圖製作鋁熱劑但失敗,顯示他們並不專業,但只要他們購買正常品質鐵粉就能夠成功。

易間接禍及無辜住客

同時,從警方搜到的物品可見,涉案單位被用作爆炸品工場,研究使用手提電話連接爆炸品,企圖直接傷害目標,間接禍及其他無辜的人。由於首被告董上琳租用及經常進出上述單位,其角色較次被告丁展峯主動和帶有領導性。

針對董另被控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李官引述案情指,單位內的小瓶汽油彈可隨時連同質素高的航拍機及投擲裝置一併使用,是在利用高端科技策劃暴力罪行,而單位內的遙控汽油彈已經製成,故此罪罪責屬於高,量刑基準為5年監禁。考慮到被告認罪等各項因素後,最終判董監禁4年,丁則囚2年7個月。

責任編輯: 許宣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