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47名攬炒政棍因非法「35+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今(16日)早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經考慮後,批准陳志全保釋。保釋條件包括10萬元現金擔保,另加「人民力量」前主席袁彌明等3人的人事擔保。陳志全每星期需到北角警署報到4次,並需遵守晚11朝7的宵禁令,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得離開香港,保釋期間亦不得以任何形式發布或作出可能違反香港國安法的言論及行為行為、不得組織或參與任何選舉,亦不得接觸任何外國官員及議員等。

陳志全(黑色外套者)獲准有條件保釋。(路透社資料圖片)

陳志全為案中第14名獲准保釋候審的被告,另13名獲准保釋的被告包括楊雪盈、林景楠、呂智恆、劉偉聰、黃碧雲、鄭達鴻、柯耀林、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鄒家成及余慧明,其餘34人續還柙候訊。案件已排期於9月23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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