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術

中共中央、國務院昨發布《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前海深港合作區的總面積,將會由14.92平方公里,擴展至120.56平方公里,該合作區擴展後,有說法指幾乎囊括了深圳西海岸一帶,而前海《方案》提出便利港人及專業人士北上發展、辦學、開設醫療機構的措施,甚至港人可以出任前海法定機構職務等,筆者認為都是中央惠港、讓港人進一步融入大灣區的重要舉措。問題在於,經歷過黑暴運動、新冠疫情的香港,到底能否搭上國家發展的列車,令「慢進」的香港突飛猛進?

接近港九土地面積總和

談及前海擴展區域,不少人都不明白前海合作區會「有多大」。擴展後的前海深港合作區,面積由接近15平方公里擴至120.56平方公里,面積超過香港總面積十分之一(香港面積大約1110平方公里),前海深港合作區的範圍,接近香港島加上九龍的面積總和(127.67平方公里);而且,相關地段主要是平坦土地,而港九土地不少也是山坡,可以預想得到,如港人在哪裡學習、上班以至創業,這是一塊相當寬廣的土地。

那麼,在這一塊寬廣的土地,港人如果北上前海,又能夠做甚麼呢?答案是「包羅萬有」。例如港人北上前海,可以從事金融以至金融科技行業,又可以在人工智能、健康醫療、智慧城市、物聯網、能源等領域;至於在學青年,如果他們到前海學習,將會得到當地政府提供的便利措施。香港現時在發展上遇到一些難題,例如在創科行業,香港有技術但缺乏「產業鏈」助青年發展;或者在人工智能應用方面,或許又不及深圳等地方技術成熟;甚至在香港,連商用、居住的土地亦不足夠,如今過百平方公里的土地讓香港人去闖,正好一方面讓香港融入大灣區,一方面解決香港的發展、土地問題。

可參與治理 亦可應用香港法律

事實上,今次前海深港合作區,就為香港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獨有便利,例如只要符合條件,港澳和外籍人士可擔任前海合作區內法定機構職務,即港人可以參與前海深港合作區的治理;另一方面,香港法律可適用於解決合作的民商案件,前海法院將會擴大涉外商事案件的受案範圍,香港法律專家亦可以出庭提供查明協助,這意味部分香港法律尤其是關於民事、商業的法律,可於合作區應用,方便港商甚至外商借此解決法律問題。筆者認為,這些措施有兩大用處,首先就是合作區治理「有香港人份」,其次則是合作區的法律以至配套,都有為香港市民「想過度過」。

「蘇州過後無艇搭」,是最適合用以形容前海深港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從前,香港比起其他內地城市都先進、發達,但今日內地不少城市的GDP以至創科發展已有超越香港的勢頭,香港可以繼續走「國際化」路線,但別忘了全球最大的單一市場,就是內地,就是我們的國家;如果今次香港還不好好把握機會,筆者擔憂香港不是「慢進」,而是在錯失國家機遇的情況下「猛退」。

責任編輯: 許宣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