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提到當年「粵諮會」主席周振基委派委員梁漢威統籌和研究成立香港青年實驗粵劇團後,陳劍聲、梁漢威、鄒燦林和我在2006年8月初至9月底進行過多次的會面,其中還在個別場合邀請了前藝展局副主席李偉文及前八和粵劇課程主任區文鳳出席提供意見。我們前後構思過兩個方案:一是主要導師、主要演員、部分樂師和行政人員都是全職的,每年開支超過400萬元;二是主要演員和秘書是全職,每年開支約240萬元。
到了10月11日,特首發表施政報告把粵劇推廣作為下年度的施政重點後,周主席希望工作小組在11月初的小組會議提出確實可行的方案給委員討論,同時提示粵劇發展基金資源有限,最好資助期限不超過3年,總資助額不多過300萬元。
由於時間緊迫,我自動請纓,向召集人梁漢威提議由我根據周主席所說的條件和過去兩個月工作小組成員提供的意見,草擬了一份《青年實驗粵劇團創團方案》,在11月3日推廣專責小組及承傳專責小組聯合會議中提交給各委員討論。方案包括兩項建議:一是委託業界的知名人士或團體負責主辦劇團,由粵劇發展諮詢委員會成立董事局監察藝團運作和提供意見;二是公開邀請粵劇界申請加入劇團,擔任義務工作,工作範疇可包括監察、顧問、製作等。方案被工作小組接納,跟着便提交給粵劇發展諮詢委員會大會審議。
在「粵諮會」會議上大多數委員認同第一個方法。但民政事務局後來回覆,說這個做法和粵劇發展諮詢委員會的角色有衝突,「粵諮會」屬諮詢性質,任務只是就承傳、推廣和場地三方面提出建議和要求相關部門匯報工作進展,並不包括組織粵劇團。最後,只可沿着第二個方案,思考可行的方法。
●文︰葉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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