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警方根據香港國安法向高等法院取得「提交物料令」,要求「612基金」及「真普選聯盟」提供資金往來等資料。警方其後證實,國安處正就「612基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或其他香港法例展開調查。「612基金」坐擁巨款, 但資金來路不明、賬目混亂,存在洗黑錢和勾結外國勢力的重大嫌疑。更惡劣的是,「612基金」為修例風波中危害國家安全、損害香港法治穩定的黑暴分子提供「法律支援」,助長違法暴力,極可能違反國安法。「612基金」的主事者必須依法提交資料,以助警方徹查「612基金」反中亂港的真相並公諸於眾,繼而追究基金及幕後黑手的罪責,彰顯法治公義。

根據「612基金」今年7月公布的報告顯示,由前年成立到2021年5月31日,有關基金總收入為2.36億港元,總支出為2.32億港元,可動用現金結餘約200萬港元,超過90%用於直接支援受助人,基金直接服務人次為22,938人。「612基金」聲稱「籌款」2億多、「服務」2萬多人,但基金竟然一直不註冊及登記、沒有理事、沒有註冊地址、沒有登記理事的住址,更長期借用「真普聯」的銀行戶口處理運作的經費。香港是法治之區,任何組織都必須按照公司條例、社團註冊條例等法律註冊登記才可運作,必須奉公守法經營。「612基金」無註冊、借用其他組織戶口運作,明顯不合法,涉嫌逃稅牟利。

「612基金」資金往來數目龐大,但從來只就開支作出極籠統的交代,被批評欠缺透明度;基金的資金來源更諱莫如深,大部分捐款者都無從稽查,「基金」曾收取於美國登記成立的「黃色蒲公英基金會」捐款,更收受《蘋果日報》總數逾130萬元的款項,而《蘋果日報》的操縱人黎智英及壹傳媒等高層均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罪行;「借出」戶口給「612基金」使用的「真普聯」,其召集人鄭宇碩與境外勢力有着千絲萬縷的關係,早已是公開秘密。「612基金」在修例風波期間曾資助「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到倫敦及日內瓦進行海外游說抹黑香港。種種跡象表明,「612基金」背景複雜、黑箱作業,更與外國勢力有不清不楚的利益糾葛。

「612基金」信託人吳靄儀曾「信誓旦旦」地聲稱,基金擁有專業的法律團體和會計師管理基金的資金走向,不會觸犯法例。但事實上,正因為有政棍、訟棍操控,替「612基金」掩飾罪行,才令「612基金」得以知法犯法、欺騙公眾。香港國安法為香港撥亂反正,重振法治,如今更要將基金的黑金來源、幕後黑手、有否勾結外國勢力等亂象,查個水落石出,讓市民看清「612基金」顛覆國家、禍港殃民的真面目。

「612基金」更大的危害還在於,擺明車馬為修例風波的「抗爭者」提供「法律支援」。眾所周知,修例風波是企圖奪取香港管治權的港版「顏色革命」,「612基金」為黑暴分子提供法律支援,甚至替黑暴分子鋪定遠走海外、逃避罪責的後路,令黑暴分子衝擊法治、顛覆政權無後顧之憂,導致違法暴力變本加厲,嚴重威脅國家安全,一度令香港管治陷於崩潰邊緣。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三條,任何人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均屬違法。隨着越來越多有關修例風波的案件開審,更多資料的披露,「612基金」有否資助顛覆政權活動、是否違反香港國安法,相信警方必定會搜集充足證據,依法追究,任何違反國安法的組織和個人都無所遁形,難逃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