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律師會理事會將於本月24日舉行改選,多名所謂「開明派」理事被揭實為「煽獨派」。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如果香港律師會被政治凌駕法律專業,特區政府會考慮終止與律師會的專業關係。有讀者今日(18日)爆料,「煽獨派」律師會理事林洋鋐多次撐黑暴,更公然抹黑香港國安法。以下為讀者對林洋鋐涉政治言行分析:
一、在修例風波中,曾以罷工行動向特區政府施壓
2019年6月,林洋鋐(原名林耀強)律師行公開聲明參與「6·12罷工」,抹黑特區政府漠視民意,以示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同年8月,林洋鋐律師行再次響應「8·5全港大罷工」,要求特區政府回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落實普選」等訴求。
二、曾赴中聯辦外示威,反對訂立香港國安法
2020年5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把訂立香港國安法放上議程。林洋鋐和陳清華拖着一幅寫有反中亂港口號的橫額,走到中聯辦門外示威、叫口號。
2020年6月4日,林洋鋐在獨立媒體採訪中稱,香港國安法立法後,香港將不會是從前的香港,亦可能永遠不能公開悼念某些日子。他預計香港的未來,將會越來越困難,「講說話和抗爭都會好困難」,「但相信港人會繼續用自己的方式悼念有關日子」。
三、以律師身份為參與「初選」的反對派發聲,妄言拘捕打壓和平表達基本人權
2020年11月11日,特區政府DQ4名攬炒派議員即公民黨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會計界梁繼昌的議員資格,15名民主派議員隨即鬧辭。13日,林洋鋐等7名律師會理事發表聯署聲明,指立法會議員是市民的代表,絕不能單由行政機關褫奪其資格,否則政治參與的權利必遭嚴重剝奪。
2021年1月6日,香港警方以國安法罪名拘捕53名參與違法「初選」的反對派。1月8日,林洋鋐等5名律師會理事以個人名義發聲明,妄言打壓和平表達基本人權,質疑特區政府未能解釋「初選」如何構成香港國安法第22條所指的「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
四、多番炒作「六四」,將修例風波與「六四」類比,擔任示威者義務律師
林洋鋐在1989年時任學聯代表會主席、維權律師,自稱要傳播真相,「他們叫我要帶真相回來,讓香港人,讓全世界知。」2014年,林洋鋐同陳哲(化名)、曾憲冠等人撰寫《一九八九年春夏之交,我們在北京……》回憶錄,持續炒作有關話題。
在2019年修例風波中,身兼義務律師的林洋鋐常常出入警署,保釋示威者,甚至妄言香港示威者都是不折不扣的愛港之人。
2021年6月3日,林洋鋐在警方禁止維園集會的背景下,連同陳清華攜帶紙錢、寫上「人民不會忘記」的布條到中聯辦外「悼念」。
五、質疑特區政府拘捕撐刺警者的港大學生,是為放大香港國安法的震懾效果
2021年8月18日,4名香港大學學生因曾動議「哀悼」「感激」七一刺警案疑犯被捕。林洋鋐稱「今次拘捕行動與警方國安處過去的處理手法一致,不感意外」,並質疑「拘捕行動想造成震懾效果,不想任何人講出政權不想聽、或者不喜歡的說話。」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