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北京青年報-政知見11日發表題為《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通過的綱要,釋放了哪些信號?》的文章,對綱要進行了闡述和解讀。以下為全文:

《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終於出爐了。

「十四五」開局之年,法治建設的頂層設計必須抓好。

在這份重磅文件出爐之前,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黨中央已經印發了《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和《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

上述三個文件,是「十四五」時期,統籌推進法治建設的總藍圖、路線圖、施工圖。

通過對重磅文件的研讀,外界也得以窺見未來五年的風向。

慢慢來看。

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政知君注意到,《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是由中央依法治國辦研究起草的。

今年3月,中央依法治國辦副主任、司法部部長唐一軍曾提到,中央依法治國辦正在抓緊研究起草上述綱要,「推動其盡快出台」。

2018年,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組建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部。

中央依法治國辦主任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

據中央依法治國辦負責同志披露,「《綱要》送審稿報經國務院同意後,先後報經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於2021年8月2日印發實施。」

當然,這並不是中央首次出台這樣的綱要。

5年前(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確立了到2020年建設法治政府的宏偉藍圖和行動綱領。

與「2015年《綱要》」相比,這次的《綱要》在結構主線、目標設定、框架體系和任務舉措上都有不少亮點。

政知君了解到,《綱要》明確提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建設法治政府,加快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並將其作為貫穿全篇的一條主線。

細節與風向

通讀下來,這份綱要重磅內容不少,但政知君只提幾點。

其一,目標明確。

·到2025年,政府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日益健全,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基本完善,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發事件應對能力顯著增強,各地區各層級法治政府建設協調並進,更多地區實現率先突破,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2015年《綱要》」提到的目標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其二,在政府機構職能體系方面,《綱要》主張「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

·更加註重運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當干預微觀經濟活動的行為。

·推進編製資源向基層傾斜,鼓勵、支持從上往下跨層級調劑使用行政和事業編製。

·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切實防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加強和改進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

·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及時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推動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制度完備、治理完善的高標準市場體系。

《綱要》提到一個細節——2022年上半年,編製完成國務院部門權責清單,建立公開、動態調整、考核評估、銜接規範等配套機制和辦法。

其三,重點領域立法值得關注。

《綱要》點名提到的幾項重點領域立法包括:

國家安全、科技創新、公共衞生、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生物安全、生態文明、防範風險、反壟斷、涉外法治等。

同時還提到,及時跟進研究數字經濟、互聯網金融、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等相關法律制度,抓緊補齊短板。

國家安全、生物安全、反壟斷、涉外法治、互聯網金融等都是重點。

與5年前相比,這次提到的立法更為詳盡。

2015年《綱要》中的說法是——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加快推進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創新社會治理,保障公民權利和改善民生,維護國家安全,保護生態環境和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等領域的政府立法。

2015年《綱要》
2021年《綱要》

其四,行政決策不能隨意變。

政知君注意到,《綱要》對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提出了要求,包括嚴格遵循法定權限和程序作出決策,作出重大決策前,應當聽取合法性審查機構的意見,防止個人專斷、搞「一言堂」。

還有一點,重大行政決策一經作出,未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變更或者停止執行。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機制。

其五,重點領域執法。

《綱要》要求加大執法力度的幾個重點領域執法包括:

加大食品藥品、公共衞生、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城市管理、交通運輸、金融服務、教育培訓等。

「2015年《綱要》」也曾提到「加大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但並未詳細列出具體的領域。

《綱要》還提到:

·分領域梳理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開展集中專項整治。

·對潛在風險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後果的,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巡查,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違法風險。

·建立完善嚴重違法懲罰性賠償和巨額罰款制度、終身禁入機制,讓嚴重違法者付出應有代價。

另外,在執法程序、方式上,《綱要》提到,規範涉企行政檢查,着力解決涉企現場檢查事項多、頻次高、隨意檢查等問題。

除有法定依據外,嚴禁地方政府採取要求特定區域或者行業、領域的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的措施。

行政機關內部會議紀要不得作為行政執法依據。

其六,突發事件應對也寫入了《綱要》。

《綱要》提到,強化各地區各部門防範化解本地區本領域重大風險責任。

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注重提升依法預防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和快速反應能力。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公開和危機溝通,完善公共輿情應對機制。

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突發事件哄抬物價、囤積居奇、造謠滋事、制假售假等擾亂社會秩序行為。

最後,政府守信也值得關注。

《綱要》提到,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懲戒力度,重點治理債務融資、政府採購、招標投標、招商引資等領域的政府失信行為。

(來源:北京青年報-政知見)

責任編輯: 宋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