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術
多名高層甚至公司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壹傳媒,因為涉嫌未有依照地契使用工業邨用地,將《蘋果日報》租用的將軍澳工業邨部分用地讓某顧問公司使用,令其部分高層被控欺詐罪;昨日,壹傳媒突然發公告,表示集團的附屬公司已向香港科技園公司發出退租通知以提出退回租賃,但壹傳媒依然「咀硬」,不承認有任何涉嫌違反租賃條件的行為。筆者須指出,壹傳媒退租是一回事,它以至其管理層的法律責任,依然存在,必須追查甚至追究。
涉欺詐獲得利益?
根據傳媒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兩名高層周達權以及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使用將軍澳工業邨的地皮,而且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使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2000萬元,以上三人被控欺詐罪。首先,不論壹傳媒是否「退租」將軍澳工業邨,黎智英等人涉嫌違法欺詐,相關行為已為發生,黎智英等人若然犯罪,不會因為退租地皮而免責,關於這一點市民大眾都要清楚。
其次,如果壹傳媒真的因為違反地契而令某些人獲得利益,筆者認為香港科技園公司可作兩方面的追究,第一就是如果有公司/個人因為壹傳媒違反地契而獲得利益,相關公司/個人或者壹傳媒應該繳回相關款項;第二,則是壹傳媒向來以超低價的租金租用將軍澳地皮,如果是違反地契,使自己或其他公司/個人獲得利益,那麼由壹傳媒違反地契第一日開始,其租金是否應該以市值租金計算,亦值得商榷。
天網恢恢 疏而不漏
誠如身兼科技園公司董事局成員的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所指,壹傳媒現時退租對事件沒有任何影響,科技園會按規矩辦事:「如果要追究,都係會追究」、「無可能畀違規公司繼續用(該塊土地)」。筆者還有另一關注點,就是之前壹傳媒高層被指違反香港國安法,包括印刷及互聯網業務等的三間《蘋果日報》公司亦被控以違反香港國安法,須派代表到法庭應訊,如果連《蘋果日報》的公司也被判定違反香港國安法,到底誰來負責?會否有更多人牽涉在案?
對於壹傳媒、《蘋果日報》近一兩年來的事情,筆者認為公眾必須明白,不論是傳媒、傳媒人或普通機構、普通人,只要涉嫌違法,就可能會被拘捕、檢控甚至定罪;警方執法與新聞自由無關,此乃是關乎維護法治的重要事情。至於壹傳媒宣布退租工業邨用地,它有一個標誌性的啟示,就是以壹傳媒、黎智英為首的反中亂港陣營,正式蓋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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